一切的意义,只有离得足够远,才能看得真切;正如同所有的绚烂,只有走得足够近,才能感受震撼。 站在2021年岁初,回望40年的来路,历史仿佛已浓缩成色彩斑斓的壮丽画卷。
1979年7月1日,北京。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明确“县和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奏响了地方人大工作的改革序章。
1981年1月3日,江苏省南京市第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南京人大工作从此掀开了崭新的一页。
40年,沐雨栉风。40年,沧桑变迁。40年,长河一瞬。40年,扬帆远航。
40年来,历届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肩负神圣使命,以为民、务实、开拓的优良作风,迈出了弘扬民主、推进法治的坚定步伐,书写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华彩篇章。
一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更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履职尽责必须遵循的根本政治原则。
40年来,历届南京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先后6次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及时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或意见,为人大依法履职、加强自身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始终坚持“人大机关首先是党领导下的重要政治机关”,正确处理和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关系,始终把党的领导体现在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党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
历届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先后作出368项决议、决定,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市人大常委会闻令而动,聚焦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先后作出“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6项环保类决议决定,为全市生态环境实现明显好转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2019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召开南京都市圈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协调苏皖七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作出《关于支持和保障南京都市圈共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合作示范区的决定》,为国家发展战略落地南京、推动都市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2020年2月,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市人大常委会贯彻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迅速作出《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南京彻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党管干部”是党的领导在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要体现。40年来,历届市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党的干部路线,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289人次,保证了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
二
法律,治国之重器;良法,善治之前提。
南京是全国最早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城市之一,承担着立足市域,细化、补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使命。1984年8月8日,南京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市噪声管理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的修改草案,首开南京市地方立法工作先河。
责任重于泰山,使命高于一切。
历届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完善立法工作体制机制,以高质量立法助力南京高质量发展。截至2020年11月,我市累计制定150部地方性法规,现行有效97部,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地方性法规体系。
“地方特色”,是地方立法的灵魂和生命所在。
40年来,历届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为山水环境立法,为民生福祉立法,为城市文脉立法,为科技创新立法,为城市治理立法,在推动良法善治上不断迈出新的步伐。
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法治建设,先后制定了《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南京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等一批在全省和全国都有较大影响的地方性法规,为“法治南京”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更为国家相关立法提供地方样本。
善弈者谋势,善谋者致远。
40年来,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让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得到合理表达、实现基本平衡,让每一部法规凝聚“最大公约数”,为南京的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2018年12月13日,王晨副委员长到南京人大调研地方立法工作。
三
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
历届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履行法定监督职责,突出监督重点、严格监督程序,通过认真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证“一府一委两院”的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40年来,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改革发展和民生领域的重大问题,先后开展执法检查62次,推动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了一批违法问题得到纠正。
执法检查就是“法律巡视”,要让法律的“牙齿”真正“咬合”。
2019年上半年,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6个检查组,对市政府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并组织专题询问,全程通过电视、网络向社会直播,使“法律巡视”的监督利剑作用得到充分彰显。南京的水污染防治成效,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栗战书委员长的高度肯定。
改革发展的热点,就是人大监督的重点。
40年来,历届市人大常委会寓支持于监督,以监督促发展,先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700多项,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履职期间,安排审议的110项“一府两院” 工作报告中,与经济建设直接相关的就有61项。
管好政府“钱袋子”,是人大监督的“重中之重”。
历届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对政府财政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逐步实现了对预算监督的全口径、全覆盖、全过程、全公开。2018年10月,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唯一的省辖市代表,参加全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工作座谈会,并作交流发言。
创新实干,是攀登高峰的阶梯,是前进路上的基石。
40年来,历届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工作评议、述职评议、旁听庭审、专题询问、审议意见跟踪督办等多种监督形式,不断提升监督实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曾连续开展4场专题询问,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先后对38位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市法检两院副职开展履职评议,监督实效日益彰显。
四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主体,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历届南京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作用。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为民代言的重要形式。40年来,南京市人大代表在人代会和闭会期间共提出各类议案、建议2.1万多件,反映了人民群众在不同时代的诉求和心声。
历届市人大常委会针对这些议案建议,不断完善交办、承办、督办、评估等机制,常委会领导每人每年牵头督办1—2件重点建议、议案,推动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满意率稳步提升的基础上,代表建议办成率不断提高。2020年,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办成率为73.28%,满意率为99.26%。
40年来,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的信任与日俱增,人大代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日益凸显,像张卫明、杨挺、仇学富那样依法履职、为民代言的优秀代表不断涌现。在他们的跟踪推进下,“提高失地农民补偿标准”“过江通道免费通行”“主城最大‘棚户区’改造”等一大批重点民生问题得到解决,“宁芜铁路搬迁外绕”工程得以启动。
聚是一团火,散作满天星。去年1月,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票决市政府2020年重点实施的10件民生实事。这是南京历史上首次在人代会上通过代表投票方式决定政府年度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2020年,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冠肺炎疫情和超过历史记载的特大洪水,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响应号召、担当作为,在大战大考中率先垂范、冲在一线,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初心使命。
五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40年来,历届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南京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人民至上”为最高原则,完善机构设置,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上下联动,注重业务培训,努力把人大机关建设成党委放心、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
过往已往,凝望浩渺的岁月长河,40年的时光不过是弹指一挥的短暂瞬间;未来已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南京奋进实践的时代长卷,正待凌云巨笔、挥就华章。
经历风雨征途,南京人大的每一个前进的步伐,就像雕刻师手中的刻刀,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深深地雕刻进时光的年轮,铭刻进南京人民的心中。
今又扬帆启程,新时代的南京人大事业,正如浩荡奔腾的扬子江水,流过历史深处,穿越雪山峡谷,扬激流、育沃野,奔向更加壮阔的锦绣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