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市政府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21〕15号)

2021-05-06 10:05:39|图文来源:南报网

市政府关于推进气象事业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宁政发〔2021〕1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20〕8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气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服务防灾减灾救灾等能力和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要求,对标找差、创新实干,加快气象科技创新,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实现气象服务与城市运行管理深度融合,为“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提供坚实的气象服务保障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成与国家、长三角区域、省气象发展战略相协调,适应需求、系统完备、开放融合、保障有力,具有南京特色高效普惠的公共气象服务、综合先进的现代气象业务和科学高效的气象治理体系,气象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程度显著提高,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8%以上,预警准确率比“十三五”平均水平提升5%,气象服务满意度保持在90分以上,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科技贡献、人才支撑和政策保障水平等在全省保持示范领先、在副省级省会城市保持前列,若干领域达到领先水平。

到2035年,气象保障发展战略、服务国计民生水平显著增强,公共服务效益和满意度显著提高,全天候协同气象监测更加精密,无缝隙的智能网格预报更加精准,专业化气象服务更加精细,气象科技创新基础更加深厚,气象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在全省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示范作用更加显著,继续走在副省级省会城市前列。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1.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坚持属地为主、综合减灾原则,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各级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明确覆盖到街镇、建制村(城市社区)、重点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和职责。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把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纳入社会治理网格员工作。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网格员和防御责任人培训内容。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基层基本公共服务范畴,与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同步推进。(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气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2.完善气象灾害联防工作机制。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应急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能。强化气象防灾减灾行政首长负责制,压实分级负责的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动态更新市有关部门、区、街镇、社区、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和网格员名录库。完善气象、应急、消防、水务、城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海事等部门间统筹规划、共建共享、预报预警、会商研判、应急联动机制。面向长江、滁河、水阳江、秦淮河、固城湖、石臼湖流域防汛及城市内涝防御等需求,强化流域、城区气象灾害联防、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分析,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和中小流域防汛抗旱指挥调度、联防联控水平。(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市绿化园林局、市气象局、南京海事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3.强化城乡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开展针对住建、交通、防汛、农业等领域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建立气象风险信息库。发展气象灾害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开展城市规划、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气候可行性评估。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健全基层社区气象灾害风险防控体系。深化气象和保险合作机制,完善重大气象灾害救助政策,强化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广天气指数保险等农业保险气象服务,为保险公司和保户提供专属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创建省和国家气象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南京气象百年台站站史馆。制作符合本地实际的气象科普作品。将气象灾害防御科普纳入各级综合科普体系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融入中小学义务教育体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至少接受一次气象防灾减灾科普教育。(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房产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气象局、市科协,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4.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时效。落实《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南京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实施细则》。规范预警信息传播管理,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实现新闻媒体、应急广播、通信运营企业等公共发布渠道与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有机联动,畅通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拓展发布系统部门接入与应用。全面落实基层气象灾害预警传播功能配置标准。建立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面向基层社区、城市网格推送机制,预警信息发布到村到户到人。(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文旅局、市气象局、市通管办,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5.强化民生保障气象服务。建立自动感知、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分众化智慧气象服务业务,丰富产品种类,创新服务内容,改进服务形式,拓宽发布渠道,提高服务的覆盖面、影响力、满意度。完善气象信息共享和智慧气象服务平台,改进居民生活、健康出行气象服务指数产品。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公众气象服务需求热点自动感知技术,实现对象分众化、服务随行化、产品多元化。建立全媒体气象信息传播体系,完善全市气象服务融媒体矩阵,推动气象动态信息融入“我的南京”“智慧城市”建设,嵌入城乡网格化社会治理,实现主流媒体权威气象信息全接入。发挥南京气象在长三角一体化及南京都市圈气象联动联防、保障发展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委政法委、市大数据局、市文旅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6.提升城市运行气象保障能力。推动气象融入城市管理、应急处置和综合治理体系,深化重点行业智慧气象服务,推进气象与应急管理、公安、消防、生态环境、水务、交通、住建、城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旅游、卫生、体育、绿化园林、海事、地铁等行业协作,完善城市积涝监测预警等气象服务辅助平台与产品,服务防灾减灾、综合交通、污染防控、城市治理、供水供电供气、全域旅游发展等重点领域,减轻暴雨、台风、暴雪等气象灾害风险,提高城市运行管理精细化气象服务水平。未设立气象机构的中心城区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要与气象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指定应急管理或城市运行管理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和城市管理的气象保障工作,共建气象监测与预警传播系统。(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市绿化园林局、南京海事局、市地铁集团,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二)聚焦美丽古都建设,切实增强气象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能力

7.加强重要生态系统气象保障服务。开展气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多源协同观测,完善大城市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气象观测网,实现规划衔接、标准统一、资源共享。应用气象卫星遥感和气象条件影响评估技术,开展城市热岛和植被生态等气象监测和风险预警、生态气候承载力评估、气候变化对生态系统影响评估。推动气象旅游资源保护与应用,开展中国天然氧吧、生态宜居等特色气候品牌创建,助力全域旅游,促进康养产业发展。探索开展降低航路影响的人工影响天气新技术试验,健全安全监管体系,提升人工影响天气服务抗旱、大气污染防治、森林防火等能力。(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水务局、市绿化园林局、市气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8.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气象服务能力。提高大气污染气象条件监测预警水平,延长天气预报、空气质量预测、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效,提升预报准确率。加强气象、生态环境部门联动,开展输入型大气污染物跟踪监测、区域传输预警和气象条件对主要污染物影响的定量评估。推进气象与生态环境部门的数据共享、会商研判和应急联动,联合开展夏季臭氧等污染防治基础研究。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开展城市大气环境容量动态评估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气象决策服务,为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通风廊道规划、产业布局和能源结构优化提供科学依据。(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文旅局、市气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9.提高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保障能力。面向粮食生产、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工和供应,将气象观测纳入农业“三园三区”建设体系,构建完善都市现代农业气象观测试验站网。发展精细化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建立不同种植养殖品种农业气象服务产品体系。开展农业发展规划、种植结构调整等气象评估。开展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加强螃蟹、草莓、西瓜、茶叶等特色农业气象服务,联合培育创建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优化农业气象信息服务渠道,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气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实现基于位置、关键农时的精细化、定制化、直通式农业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三)发展现代气象业务,不断提高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水平

10.提高气象灾害监测能力。完善城市大气垂直观测系统,充分利用卫星、雷达、微波、激光等手段,实现大气垂直廓线和强天气快速三维协同监测,提升X波段双偏振多普勒天气雷达、微波辐射计等新建设施建设效益。围绕生态、交通、农业、旅游等发展及防灾减灾需要,增加城区积雪、高架道路结冰、地铁沿线气象实况等观测项目,填补湖面和农村气象灾害监测盲区。发展多源资料融合、观测数据在线质控及误差分析订正技术,实现基于要素关联分析的天气实况判别和观测质量诊断。探索开展相控阵天气雷达布设试验和建设。强化气象探测设施维护,严格执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确保探测设施安全运行和探测数据的有效性和稳定性。(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11.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建设和改进保障城市安全发展的天气预报预警系统,协同省级研发智能型气象业务一体化平台。全面推进气象研究型业务,完善以数值预报释用为基础的现代天气业务,强化精细定量化智能网格预报技术研发与应用。开展全流程、全时效精细化预报检验。强化台风、暴雨、强对流、暴雪等灾害性、极端性、高影响天气预报预警业务。完善城市内涝、大气污染、地质灾害联合预报预警和影响评估模型。提升灾害性天气落区预警准确率,延长预见期和预警时效。到2025年,灾害性天气预警时间提前45分钟以上,预报质量相对指导预报有正技巧、不低于对标城市。(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

12.提高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升级改造气象主干通信网络,促进气象专网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提升气象信息传输能力。依托电子政务云、大数据资源平台,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5G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城市安全运行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建设集气象实时监测预报与应急服务于一体的移动气象台。推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传统技术的融合应用。完善高性能计算、信息存储处理、数据共享融合系统,增强预报预警系统计算资源支撑能力。加强气象数据资源整理编目,制定数据共享目录,提升气象信息社会共享力度。综合运用信息安全技术手段,完善网络安全实时监测监管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气象信息安全。(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四)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全面提升气象科技创新水平

13.加强气象监测与预报服务技术研究。研发和应用协同智能观测及多源资料融合实时分析、主客观预报最优融合等技术,全面支撑气象智能网格预报和精细化服务业务发展。研发台风、暴雨、强对流、暴雪等高影响天气以及重大气候事件、气候异常的客观化预报预测技术,提升高影响天气预报服务水平。加强部门间合作,研究气象条件对城市水电气调度、地铁航空航运、地面交通运行、大气污染防控、卫生健康等影响评估及风险预警技术,建立灾害性天气高影响行业气象敏感条件阈值体系,为城市建设运行风险有效防控提供气象支持。推动气象科技创新成果应用转化,提高科技创新对业务发展贡献度。(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绿化园林局、市城管局、市卫健委)

14.支持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平台。落实《中国气象局 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南京气象科技创新研究院合作协议》,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建设学科特色明显、运行管理高效、体制机制创新的现代研究机构,构建全国领先、世界先进的气象科技研发中心和气象智能装备产业孵化基地。支持和参与国家、省重点开放实验室、野外气象科学试验在宁现场试验、中试试验。建设南京特大城市大气廓线综合监测平台。充分发挥南京气象科技区位优势,加大与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应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农业等行业科技发展的协同协作,促进南京气象科技产业链、创新链发展壮大,打造南京气象“硅谷”,提升南京气象科技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15.建设更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充分应用南京气象教育及科技资源优势,采用联合培养、协同创新等方式,加大气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加快培养高水平、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气象科技领军人才。培育基层气象预报服务首席专家和综合气象业务带头人。将气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市中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培养计划等人才工程以及各地人才培养项目。通过气象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建设和“气象工匠”打造,集聚海内外优秀青年,培育本土人才,争创发展优势,到2025年,气象高层次人才、气象青年优秀人才实现倍增,气象科技人才入选国家、省级气象高层次人才队伍人数增加。(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气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五)推进气象科学管理,切实增强气象治理效能

16.加强气象法治标准建设。立足城市治理和精细化管理要求,加强地方性气象法规规章立法调研,适时推进相关法规规章建设。依据上位法做好配套性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制定和修改工作。开展气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评估。推进气象信息服务、预警信息发布等气象法规规章落实。加强气象依法行政,深化与市、区政府行政审批体系有机融合,完善气象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气象及相关部门要围绕城市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和社会管理,推进地方标准制修订和气象有关标准应用。加强气象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气象执法水平。(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气象局、市政务办,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17.深化气象重点领域改革。深化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气象信息服务产业发展,提高智慧气象服务供给能力。深化气象业务科技体制改革,落实国家重大气象战略落地南京气象先行先试任务。全面落实南京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任务,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气象治理创新,依法履职。建立气象服务、中介机构市场、企业气象事务信用体系,完善监督制度,实现事中事后监管常态化。加强和完善气象双重领导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未设气象机构的中心城区、江北新区气象工作落实机制。(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办、市发改委、市司法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18.健全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健全各区人民政府防雷安全领导责任、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气象、住建、工信、交通、水利、铁路、民航、电力、通信等建设工程防雷安全行业管理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各地安全生产考核体系、综合执法检查体系。完善“互联网+监管”工作模式,全面落实防雷安全管理措施。列入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范围的生产经营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在每年年底前向气象部门抄送下一年度监管名录,并配合气象部门做好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把防雷安全信用管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完善黑名单制度、信用奖惩制度,开展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气象局、市建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司法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电公司、市通管办,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组织保障,全力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

19.加强组织领导。各区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发挥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的主导作用,认真研究解决气象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强化气象工作任务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责任单位: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20.加强规划引领。各地要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按照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定位,科学编制“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使气象事业发展规划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应急管理、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军民融合等工作有机衔接。(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21.加强政策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加快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有效衔接各项改革,确保气象部门人才队伍稳定、业务水平提升。切实加大对气象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在将气象事业所需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气象领域可持续稳定的地方财政投入保障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符合气象工作特点的扶持机制,在全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3日

责任编辑:朱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