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区:
小切口监督增强群众获得感
“我是物业公司项目部经理,今天想向组织说明自己的错误问题。”今年4月,栖霞区某国有物业公司人员到街道纪工委主动投案,交代了自己私自截留业主停车费两千余元用于个人消费的问题。
这样的主动投案并不是偶然。今年,栖霞区纪委监委把推动解决物业管理问题作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重要举措,直指国有物业公司履行职责、服务群众、廉洁守纪等情况,靶向开展专项监督,取得积极成效。
据介绍,栖霞区纪委监委成立物业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组,借助12345市民热线、 “掌上云社区”等平台,全面梳理近两年群众集中投诉的物业问题办理情况,选取5家重点街道10个小区物业公司,联合住建、审计、巡察等部门,通过实地走访、查阅台账资料、发放调查问卷、账务检查等形式,阶段性发现问题线索15条。在对一个小区的实地走访中,检查组接到居民反映,“小区没有公示过垃圾费退返信息,住户也没有收到退返的垃圾费。”针对上述反映情况,检查组重点抽查了该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账务资料,果然发现了拖延垃圾费发放的问题线索。
“刚开始以为只会查一些面上管理问题,公司私底下的情况不会被发现,后来检查得越来越细、越来越深,看到其他物业公司一些内部问题都被发现了,我想自己的事应该也会被查出来的。”据主动投案人员讲述,随着监督不断深入,他个人也经历了从不在意到提心吊胆、从心存侥幸到抛弃幻想的心理变化过程。
为确保监督查处力度,栖霞区纪委监委专门建立物业领域问题线索台账,实行挂牌督办,明确专人跟进,实时掌握调查情况和处置结果,专项监督以来已针对物业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10人。同时,聚焦失职失责、挪用公款、收送礼金等各类物业领域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共计5起。在专项监督警示震慑下,已有多名国有物业公司相关人员主动投案、交代问题。
“查处问题不是目的,促进问题根本解决才是上策。”栖霞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围绕监督中发现的垃圾退费不及时、私自截留停车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等各类问题,栖霞区纪委监委深入分析症结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发监察建议,提出整改意见,压实监管责任。针对查找出的国有物业公司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风险薄弱环节,以清单形式及时反馈至住建、城管等部门和各街道。同时,协助各责任单位精准研判风险、把握监管重点,对照问题清单,有效排查全区各类物业企业工作短板,推动管理更加严格、服务更加规范、程序更加透明,切实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通讯员 唐世珍
南报融媒体记者 江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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