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足球改革发展
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1〕2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京市足球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14日
南京市足球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3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足球改革发展工作,提升省会城市首位度,增强都市圈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根据《体育总局关于开展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体青字〔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城市足球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独特功能和作用。紧紧围绕世界体育名城、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等战略定位,以健全青训体系、完善配套政策、建设专业场地、扶持职业足球等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要素组合,遵循发展规律,通过传承与创新相结合、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未来相结合,营造良好城市足球发展氛围,构建一流足球人才培养体系,推动我市足球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改革引领,创新发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足球发展新路径。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转变足球发展方式,不断提升我市足球发展的活力和水平。
(二)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筹推进全市足球改革、青少年足球、职业足球、社会足球等各项工作,理顺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关系,厘清界限,明确权责,合理分工,促进我市足球均衡、协调发展。
(三)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大力普及足球运动,扩大参与人数,做强足球人口基础。加大足球公共服务供给,满足市民多元需求,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四)坚持优势互补,融合发展。重视足球的市场属性和公益属性,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和监督管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足球发展的积极性,广泛开展政府、企业和个人交流互动,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南京市足球协会建设
1.明确职能定位。南京市足球协会(以下简称市足协)是具有公益性、专业性和权威性的足球运动领域社团法人,是唯一合法代表我市参加中国足球协会的会员单位,主要负责团结联系全市足球力量,推广足球运动,培养足球人才,制定南京地区足球行业标准,完善城市足球竞赛体系,发展地方职业足球俱乐部,加强对在市足协注册的俱乐部和足球队的管理和服务。市足协会员应当体现地域覆盖性和行业广泛性。各区、各行业足协参照市足协管理体制进行调整组建,按照市足协章程以会员名义加入市足协,接受市足协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各区、各行业足协负责本地区、本行业的会员组织建设、宣传发动、活动策划、竞赛培训等。到2023年,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组织完备、管理高效、协作有力、适应现代足球管理运营需要的协会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足协,排名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稳步推进改革。理顺市足协、市体育局足球发展办公室、市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足球运动学校等部门(单位)在我市足球管理工作中的关系,明确责任分工。按照现代社团法人治理结构有关要求完善市足协内部治理结构、权力运行程序和工作流程规则,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推行市足协实体化、市场化、专业化改革,广泛开展足球训练基地运营、各类赛事及商业活动举办、各级教练员及裁判员培训、会员单位及赞助商拓展等业务,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完成全面改革后的市足协与市体育局脱钩,在其内部机构设置、财经制度制定、人事薪酬管理、对外业务交流等方面拥有自主权。市足协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党组织,由市体育局党组领导。(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外办、市足协)
(二)健全足球青训体系
1.联合组建市、区两级青训中心。市体育、教育部门依托市校园足球后备人才示范学校,共同组建市级青训中心,在江北、城中和城南等区域合理布局,以初中阶段(U13—U15)青训工作为着重点。各区体育、教育部门依托校园足球精英训练营(每个区1—2所),共同组建区级青训中心,以小学阶段(U12及以下)青训工作为着重点,同时兼顾幼儿园阶段足球启蒙工作。以市级青训中心为载体组建市级精英梯队,男、女足队伍数量分别达到9支和8支,男、女运动员数量分别达到270人和240人。市级青训中心(精英训练营)运动员原则上从各区青训中心(精英训练营)中选拔产生,体育、教育部门联合研制运动员选拔方案,协同组织选拔工作。充分发挥体育部门优秀足球教练资源和教育部门教育保障资源优势,成立联合管理团队,共同管理运营青训中心(精英训练营)。通过选拔培养各级青训中心青训总监、教练员和专业球探,完善青训中心专业人员配备、配套设施与服务保障政策,满足运动员日常训练、学习、食宿、体能训练和运动康复等综合需要。(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各区政府、市足协)
2.创新完善青少年赛事体系。促进青少年精英赛事、社会青训赛事与校园足球赛事的融合,优化整合人才资源、场地资源、师资力量,实现人才培养与赛事体系的一体化、科学化、合理化,形成具有南京特色的新型青少年赛事体系,逐步建立“周末制、主客场、升降级”的联赛模式。完善“市长杯”“贺岁杯”等校园足球传统赛事体系,健全青少年“U系列”赛事体系,推进南京市青训俱乐部联赛体系建设,打造“金陵杯”全国青少年足球邀请赛,创办“南京都市圈”“长三角”青少年足球邀请赛,积极参与筹办全国“足球重点城市青训杯”等赛事,促进我市与兄弟城市青少年足球赛事方面的沟通交流,培养和发掘优秀人才。促进青少年足球的国际交流,统筹协调各级精英梯队参与各项国外高水平赛事,以赛练队,积累比赛经验,提高竞技水平。加强竞赛管理,健全资格审查、纪律处罚、仲裁监督等制度,完善运动员注册和赛事体系数据库,坚持公平竞赛,建立违规违纪黑名单制度,树立良好赛风赛纪。完善赛事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竞赛、安保、医疗、交通、志愿者等综合服务保障,营造安全有序的赛事环境。(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市外办、团市委、市足协)
3.全面推进青少年足球体教融合。体育、教育部门加强整体规划,统筹资源,建立校园、专业、职业、社会“四位一体”的足球人才培养体系。深化体教融合,进一步加大体育系统和教育系统在政策衔接、人员交流、信息共享、资金投入等方面的融合力度,实现项目普及、人才培养、竞赛组织、注册管理等“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促进青少年足球的普及提高和全面协调发展。体育、教育部门共同推动各级各类学校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资源进校园,委托市足协承担校园足球师资培养、竞赛训练体系搭建、运动员等级认定等专业事项。完善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优秀社会足球指导员等足球专业人才兼职校园足球教师制度。体育、教育部门联合组织全市优秀足球教练员、足球教师和专业球探组成考察组,每年定期组织技术测试,将优秀运动员选入市代表队,并实行淘汰机制。市队运动员代表我市参加体育、教育系统各项比赛,可享受专业培训、升学保障、外出比赛和出国深造的机会。(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足协)
4.加强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建设。通过建立专业化教练讲师团队、开展亚足联B级和C级教练员培训、选派优秀教练员赴足球强国学习深造、推荐优秀教练员参加中国足协精英培训班和各级国字号球队执教学习等渠道培养我市精英教练员。通过引进外教担任青训总监、青训教练建立具有国际先进技战术理念的专家团队,逐步形成全市青少年足球训练技术体系。通过扩大队伍、强化培训、考核晋升等举措培养优秀裁判员,为我市青训体系提供充足的教练员、裁判员队伍。(责任单位:市足协、市体育局)
(三)完善配套政策体系
1.制定精英运动员升学政策。在目前校园足球后备人才和特长生政策基础上,研究制订精英运动员的升学保障政策,妥善解决足球人才升学通道等问题,探索灵活学籍等制度,建立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相互衔接的“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畅通优秀苗子从校园足球、社会青少年俱乐部到大学足球、职业足球的成长通道。(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各区政府、市足协)
2.修订体育类人才政策。修订现行的体育类人才标准,大力引进足球人才,吸引国内外知名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科研人员等各类足球人才到南京发展足球事业,享受人才待遇和人才落户政策。(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安局)
3.加大安保和宣传支持力度。做好足球大型比赛现场安保和服务保障工作,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尽可能优化足球比赛审批流程,切实做好安全监管。在媒体宣传工作方面给予职业俱乐部支持,降低广告宣传经费,增加报道足球相关活动的内容,提升职业足球俱乐部影响力,增强俱乐部与南京城市和都市圈的融合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南京报业集团、南京广电集团)
(四)加强足球场地建设
1.建设专业足球场。在主城区范围内新建1座专业足球场及配套设施。(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规划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足协)
2.加大对足球场地建设运营扶持力度。对社会资本投入足球场地建设,落实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对社会足球场地的管理和利用,加大对大型足球场馆的财政支持力度,保证其正常运营。新建大型足球场馆应合理布局配套商业设施,将商业运营收入作为球场运营的重要补充。(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体育局、市税务局)
(五)扶持职业足球俱乐部
1.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根据职业足球俱乐部股权多元化改革发展方向,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构建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多个投资主体、5—10家股东(其中1家相对控股)共同参与运营的多元投资模式,增强职业足球俱乐部资金实力和自身造血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2.给予资金扶持或奖励。凡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冠以“南京”队名的高水平职业足球俱乐部符合一定条件均可享受财政资金扶持或奖励政策,按项目类别、联赛等级、规模、社会影响力和传播价值等分级给予资助,升级或夺冠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足协)
3.支持职业足球俱乐部建设训练基地及租赁主场。鼓励职业足球俱乐部通过新建或改建的方式建设训练基地,满足职业球队日常训练需求。鼓励市内足球场馆优惠租赁给职业俱乐部,作为俱乐部主场。(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发改委、南京体育产业集团、市足协)
(六)健全经费投入机制
1.加大财政投入。根据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建设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保障财政投入,财政、体育、教育等部门在安排相关经费时,应当对足球改革发展给予适当倾斜。建立财政投入绩效评估机制,确保经费用对用好。(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足协)
2.探索成立足球发展基金会。由政府引导,探索成立南京市足球发展基金会。基金会作为非营利性法人,依法开展募捐、接受捐赠并资助足球公益活动。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向体育事业的捐赠资金,在计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税务局、市足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市足球改革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由市体育、教育、发改、财政、人社、编制部门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各区政府健全本区足球改革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落实青少年足球、职业足球、社会足球、场地建设、配套政策和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改革任务,推动我市足球改革持续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各区政府、市足协)
(二)完善顶层设计。将足球事业发展纳入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制订《南京市足球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南京市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0年)》《南京市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并推动实施。(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足协)
(三)狠抓作风建设。加强足球领域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足球队伍作风和意志品质锤炼。坚决反对兴奋剂,杜绝假球、黑哨,提倡文明参赛、文明观赛。(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足协)
(四)建立评价机制。做好足球改革发展工作的综合评价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细致的评价机制。市足球改革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定期对各区足球改革发展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规划纳入、经费列支、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评估结果在联席会议上进行通报。(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足协)
(五)营造舆论环境。引导新闻媒体正面宣传南京足球,塑造城市足球形象,在全社会营造支持、参与足球运动发展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体育局、市足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