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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11-26 21:06:13|图文来源:南报网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做好中小学

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1〕3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全面深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15日

关于全面深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

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苏教基〔2021〕5号)要求,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更好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现就全面深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

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减”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双减”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当前家长急难愁盼问题、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的重要民生工程。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切实履行属地责任、部门管理责任和学校实施主体责任,提高站位、周密部署、担当作为,确保将全面推进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课后服务实施范围和时间

(一)扩大课后服务范围。课后服务坚持需求导向和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以解决家长后顾之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出发点,积极扩大服务范围和对象,学校不得强制或拒绝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今年秋季返校开学第二周起,我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全面开展课后服务,确保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和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二)保证课后服务时间。学校每周5个工作日都要开展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原则上为18∶00)。对此后仍有特殊需要的学生,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有条件的初中,周一至周五可设晚自习(原则上不晚于20∶30结束)。

三、着力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突出育人导向。课后服务要坚持立德树人鲜明导向,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提高课后服务的吸引力,让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有效指导学生认真完成课后作业,积极开展各种课后育人活动,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和成长需求,进一步提升学校育人水平。

(二)丰富服务内容。在指导学生自主完成作业的基础上,学校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科普、艺术、劳动、阅读、影视欣赏等素质拓展活动。增加户外运动时间,重视学生体质健康与视力保护。小学生课后作业一般在学校完成,初中生大部分课后作业尽量在学校完成。学校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可安排答疑辅导,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

(三)拓展参与渠道。课后服务坚持以学校教师承担为主,也可积极争取退休教师、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师生以及体育、艺术、科技等领域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志愿服务人员,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各区、各校要充分发挥德育示范基地、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以及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青少年宫等校外活动场所育人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校内校外协同育人体系。各区教育部门可根据发展学生兴趣特长的需要,适当引入资质优良、行为规范、信誉度高、无违法违规记录的社会组织和校外专业机构参与课后服务,过程中要加强统筹安排,规范组织遴选,严格遵循公益服务性质和学校、学生自愿原则。任何社会组织和校外专业机构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或变相开展学科类教育培训。

(四)完善线上服务。各区要围绕德智体美劳五育内容,征集和开发丰富优质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积极利用国家中小学网络平台、省“名师空中课堂”、市“金陵微校”、区教育教学资源平台和学校网络平台等,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有特色的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帮助学生答疑解惑、拓展学习。各区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优秀教师录制优质网课、开展免费在线答疑辅导服务。

(五)精心组织实施。各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课后服务工作方案,于开学前两周报市教育局审核。各区要按照“一校一案”的要求,指导学校制订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学校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完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并于开学前一周报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学校要着力优化体育锻炼与户外活动、自主作业与辅导、素质拓展活动等安排,统筹做好人员、场地、时间、资源和经费等管理,充分宣传动员学生和家长有序报名参加,努力让更多学生参与到课后服务中来,不断提高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各校要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和规范要求,做好参与课后服务学生信息和活动过程管理,科学开展评价。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和校务委员会在课后服务中的协助、沟通、监督等作用。鼓励学校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课后服务组织管理效率。

四、全力保障课后服务顺利有序实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市、区教育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抓好统筹协调,全面指导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会同编制部门为学校补齐补足教师编制,适当增加科技、体艺等教师。发改部门要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加强对课后服务费和代收费的监管。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切实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人社部门要做好教师课后服务绩效工资总量增核,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完善教师合理补助办法等工作。体育、文旅、科协、团委、妇联等单位要有计划地为学校提供课后服务资源,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各区、各校要主动与街道、社区加强沟通联系,合力推进课后服务开展。

(二)落实经费保障。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一致的原则,切实落实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责任。各区财政部门按照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平均每生每年不少于500元标准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课后服务公用经费和人员补助等支出。2021年秋季学期起,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纳入政府定价范围,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00元,学校不得跨学期收取。民办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相关支出纳入学费定价成本,不再另行收取课后服务费。课后服务还可采用代收费方式,向社会组织和校外专业机构购买服务,以满足课后服务需求,具体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校要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后服务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减免。各区要制订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办法,确保专款专用、依规使用。

(三)建立合理补助机制。要尊重教师劳动,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在法定工作日开展课后服务,补助按照每课时白天不低于80元、晚自习不低于100元的标准核定发放,开展在线答疑辅导的教师可参照执行。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根据经教育部门审核备案的协议,支出有关劳务报酬。

(四)核增教师绩效工资。人社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绩效工资增量并予以单列,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具体办法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社局、财政局制订。增核的绩效工资专门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的分配,各区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修订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增设或合并有关课后服务补助项目,明确具体发放办法。

(五)加强安全管理。各校要将加强安全管理和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放在课后服务工作的首位,建立健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各校要加强师生安全卫生教育、技能培训、应急演练,加强建筑、设备、消防、交通等安全管理,定期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制订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放学护送等制度,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六)强化督导考核。将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内容体系,纳入义务教育学校高质量考核体系,纳入市对区教育资金综合奖补考核指标。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重要任务,责任督学要加强对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经常性督导。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情况应作为考核奖惩、职称晋升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从2021年起,每年认定一批课后服务示范区和示范单位。

(七)营造良好环境。教育、宣传、网信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采用多种方式,做好政策解读,让广大家长、学生和社会充分了解课后服务政策和内容要求。加强典型宣传,弘扬正能量,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关心和支持课后服务工作。各区、各校和社会各界要关心关爱教师,既要鼓励教师发扬奉献精神,又要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为保证课后服务顺利开展,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责任编辑:章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