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贸促高质量
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1〕5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京市贸促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0月27日
南京市贸促高质量发展
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为进一步推动南京贸促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贸促会《“十四五”贸促事业发展规划》等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市部署要求,结合南京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四高城市”建设目标,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服务企业这个根本、积极主动配合对外工作大局、持续提升国际国内影响力、不断加强自身改革建设”五条主线,加快建设南京新时代贸促发展新体系,搭建更多平台,培育更强队伍,积极为南京更高质量发展、更高水平开放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
积极推进贸促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实现发展活力、改革动力、创新能力、综合竞争力不断跃升。力争到2023年,每年对外联络开展组织线上线下经贸活动60场,组织贸易促进线上线下境内外企业参展次数实现倍增,参展企业数量增长50%以上。商事法律服务更加健全,组织提供国际商事法律咨询服务数量和覆盖面全面提升;国际商会建设取得长足进展,三年内新增国际商会会员数量增长15%以上、商会会员活动场次实现倍增;会展经济发展更加活跃,全市专业场馆举办展览项目总面积达到400万平方米。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贸易促进创新发展,服务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
1.助力外贸自主品牌开拓市场。引导企业面向重点出口市场组织更多专业或综合展览。强化“走出去”合作,推动境外知名展会资源向品牌企业倾斜。引导企业优化品牌、营销、服务等渠道体系。(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工信局、商务局、投促局、市场监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2.推动发展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深度参与中国贸促会“贸促云展”“投资中国”“云贸促”等平台建设,探索“产业集群+云上会展”服务新模式,精心布局境外展中展,精准配对洽谈,广泛开展“云商”“云洽”活动,推进新业态融合发展,赋能中小微外贸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工信局、商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市旅游集团、河西国资集团)
3.提升商事认证服务水平。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综合运用各类手段做好新时期商事认证工作,提升贸易促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原产地证书、国际商事证明书和ATA单证册的签发和管理工作,扩大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比例,强化原产地核查。完善窗口服务功能,积极搭建政府与企业桥梁,做好商事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工信局、商务局、政务办、市场监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4.加强自贸协定(FTA)推广应用。做好FTA推广与实施,深入开展FTA专题研究、解读宣讲。扎实开展“FTA惠苏企”活动,探索推广定制化FTA辅导和评估服务,指导企业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欧全面投资协定(CAI)政策,提升企业FTA利用水平,促进企业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商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5.促进双向投资健康发展。加强与跨国公司、外国商协会联系,开展境外机构、跨国公司与我市企业合作交流会,举办“走出去”系列培训,及时发布《企业对外投资国别(地区)营商环境指南》信息,提升对外投资指导能力,服务企业参与境外投资和产能合作。(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工信局、商务局、投促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6.推进服务贸易提质增效。落实全面深化服贸创新发展试点任务,推动“服务提供者(或服务提供商)证明书”试点工作。配合中国贸促会做好“中国服务商”数据库建设,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有关配套活动,推进服务贸易对外交流与合作。(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商务局、投促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二)加快提升会展经济发展能级,促进现代服务业优化升级
7.加快构建会展全价值产业链。制订实施《南京市“十四五”会展业发展规划》,优化“一核三区多点”全域会展发展格局,坚持市场运作、品牌引领、专业导向、产业融合、创新驱动、资源整合、开放合作,构建会展全价值产业链。做大做强本地商务会展产业,推动我市现代服务业优化升级。(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城管局、商务局、文旅局,市委宣传部,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市旅游集团、河西国资集团)
8.促进会展业创新发展。推进会展业态创新,深度融合“线上线下”会展。加快智慧场馆建设,积极应用“智慧数字会展”,集成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技术和线下各行业展览数字信息,构建新型展览和服务生态。积极建设“绿色生态会展”,推动会展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创新升级消费类展会,融合发展会展旅游,开展“会展+N”跨界融合,构筑会展消费新场景。(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文旅局、投促局、市场监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市旅游集团、河西国资集团)
9.深化产业会展融合。聚焦重点领域,服务“4+4+1”主导产业体系,促进八大产业链强链补链。推进“会展+产业+功能区+投资贸易”一体化,建立会展业与产业功能区信息共享和资源对接。打造“会展+产业园”模式,实现会展服务企业和服务功能集合,促进会展业集群式发展。发挥会展投资、贸易促进独特作用,搭建“会展+产业+商贸”平台,为国际国内贸易合作、商务洽谈、营销展示等提供有效服务。(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文旅局、投促局、卫健委,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市旅游集团、河西国资集团)
10.加强会展品牌建设。提升市场主体实力,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会展龙头企业,深化中小企业特色化发展。壮大现有品牌展会,申办招引国内外知名品牌展会,积极引进境内外知名会展企业,打造国际知名会展目的地。创新会展国际营销模式,积极对接全球展览业协会(UFI)、国际展览与项目协会(IAEE)、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独立组展商协会(SISO)等国际会展行业机构,接轨国际会展标准,共享优质会展平台,提升会展业发展国际化水平。(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局、文旅局、投促局、卫健委,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市旅游集团、河西国资集团)
(三)服务对外开放工作大局,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11.广泛收集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加强与国家、省、兄弟城市贸促会及各区(园区)双向沟通,不断完善全市贸促系统信息项目共享网络。汇聚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资源,建立与目标国家深度交流合作的渠道。联合有关区、园区聚焦知名跨国公司、行业领军企业以及国内企业海外并购回归项目,开展联系洽谈活动。(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外办、投促局、仲裁办,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2.拓展国际交流交往新领域。加强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联络工作,全面对接中国贸促会建立的391个多双边工商合作机制,深度推进信息共享、团组互访、论坛展会、商事法律等领域国际合作。(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外办、投促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3.提升参与重大经贸活动综合效应。主动参与落实世博会、进博会、服贸会、广交会、消博会等重大国家级经贸活动中有关配套工作任务,加强重点经贸活动的组织参与和策划。定向安排优质企业参加二十国集团峰会等配套的工商界活动,对接优质资源,扩大交流合作,宣传南京形象。(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商务局、外办、投促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4.服务打造开放新高地。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和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加强与长三角贸促机构联席会议、长三角会展联盟、长三角国际商会联盟等机构合作,搭建区域交流合作平台。服务促进江北新区(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发挥中国贸促会(江苏)自贸试验区服务中心功能作用,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开展营商环境、政策实施效果、国内外自贸园区贸易便利化规则等课题研究。为自贸试验区外贸企业提供商事法律服务和培训。(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商务局、投促局、仲裁办,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5.拓宽境外参展办展新渠道。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城市会展行业合作,精选与南京主导产业关联度高的境外展会,组织企业“走出去”参展参会。强化内外展一体化项目扶持,鼓励会展企业赴境外办展。做好参加迪拜世博会专场推介会有关工作,筹划参与2025年大阪世博会有关活动。(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工信局、商务局、投促局、外办,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市旅游集团、河西国资集团)
(四)大力拓展商事法律服务,为企业国际化经营保驾护航
16.健全国际商务服务体系。加强商事法律服务和咨询,聚合法律专业力量,发挥联系各界的优势,引导和组织各方构建机制、形成网络,建立有效的法律服务支撑体系。(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司法局、仲裁办,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7.提升商事调解和经贸摩擦应对水平。发挥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江苏仲裁中心等常设机构功能作用,帮助企业有效应对经贸摩擦。与主管部门共同建立涉外法律咨询服务专家智库,打造专业化、国际化法律服务平台,为企业跨境经营提供全流程商事法律咨询和争议解决服务。(责任单位:市贸促会、法院、司法局、仲裁办,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8.拓展知识产权服务。整合知识产权保护资源,建立涉外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体系,提升企业境外参展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发挥南京知识产权仲裁院、江苏(南京)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作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与咨询服务力度,为企业跨境经营提供知识产权服务。(责任单位:市贸促会、法院、市场监管局、仲裁办,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9.引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建立健全市、区联动的促进企业合规建设工作体系。积极参与中国贸促会全国企业合规委员会机制建设,帮助企业进行国际化经营合规风险排查。加强企业合规领域国际交流,组织企业参加企业合规国际论坛。(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五)放大国际商会功能作用,增强参与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
20.推进商会系统建设。加强对国际商会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健全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等工作机制,推进专业委员会建设。指导协调有条件的区成立国际商会,推动全市国际商会联动发展。(责任单位:市贸促会,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21.加强会员队伍建设。不断壮大会员队伍,优化会员结构,吸收更多优质企业加入商会。开展务实有效的咨询和培训,进一步加强会员管理数字化、信息化、系统化建设,形成市区联动、共同发展、共同服务会员的格局。积极引导会员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商会良好形象。(责任单位:市贸促会,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22.全面提升会员服务水平。加强会员走访调研,切实履行“代言工商”职能。推荐南京企业家代表和专家参与国际商事规则和标准制定,组织更多会员参与多边机制下工商界活动。积极举办或承办各项经贸交流活动,拓展与海外商协会的合作,推动会员与国际化专业服务机构对接,为企业开展跨国经营保驾护航。(责任单位:市贸促会,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六)强化政策研究和信息咨询服务,服务构建一流营商环境
23.提升政策研究能力。聚焦重点国别、重点市场、重点行业,跟踪了解国际经贸发展趋势和开放型经济运行态势,加强国际贸易投资热点难点问题前瞻性研究。推进贸促智库平台建设,打造“南京市长国际咨询会议”品牌,借助外脑外智,提高建言献策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市贸促会,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24.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对标国际通行规则,促进构建接轨国际的市场规则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政务环境,放管结合、简政放权。打造办展办会“一站式”服务,深化出国展览、贸易便利化、商事法律服务、会展“绿色通道”及标准体系、监管体系、信用体系等政务服务。开展营商环境宣传推广,强化城市整体形象推介。(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发改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市旅游集团、河西国资集团)
25.深化行业企业调研。深入行业企业调研,开展政策分析和评估。配合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开展欧盟投资环境报告、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现状及意向调查、重点国别(地区)营商环境指南等特色调研。(责任单位:市贸促会,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26.提升信息资讯服务水平。加入全国贸促系统融媒体矩阵,打造“贸促服务助企行”系列品牌,扩大中小微企业政策宣讲覆盖面,提高信息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办好南京市《国际商务动态》《贸促工作简报》等期刊动态,全面提升南京贸促“两微一网”传播力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贸促会,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和组织建设,优化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为实现计划目标任务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抓好组织实施。市贸促会加强组织协调、牵头计划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完善合作机制。优化各级贸促机构设置,拓展工作网络,丰富合作机制,深化部门合作。各区、园区和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重视并加强贸促工作,切实提高组织程度。
(四)强化系统建设。加强对各区、园区的分类指导,支持并协助各支会承接中国贸促会有关业务授权和职能工作,推动业务资源、力量支持向基层贸促机构倾斜。
(五)加强宣传培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和对外宣传推广,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和推进计划实施。加大干部业务培训力度,形成促进全市贸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附件:2021—2023年南京市贸促高质量发展主要指标
附件
2021—2023年南京市贸促高质量发展主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