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推动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关于加快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1〕6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京市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关于加快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1月19日
南京市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培育发展一批以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为代表的优质企业,为全市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提供坚强支撑,现结合南京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构建起“十百千万”梯次发展的专精特新企业群体: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达到2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50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500家、专精特新名录库企业1000家、专精特新后备企业10000家。力争每年新增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2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0家以上。通过全面实施梯度培育、创新驱动发展、产业链强链补链、数字化和绿色化发展、品牌和质量提升、精准化要素保障和服务“六大工程”,促进创新要素加速集聚、发展动能不断增强、企业素质显著提升、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使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二、主要工作
(一)实施梯度培育工程
1.明确重点发展领域。针对制造业短板、弱项,围绕《工业“四基”发展目录》和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聚焦省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市八大产业链,重点支持主攻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领域的中小企业,为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提供重要支撑。(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投促局)
2.夯实专精特新发展基础。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全面发展都市产业,促进“小升规”“高升规”“项目投产升规”,到2025年,规上工业企业达6000家,重点软件企业达60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2万家,工业企业达4万家,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坚实后备力量。(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投促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3.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名录库。依据国家和省认定标准,聚焦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独角兽(培育独角兽)企业、上市(拟上市)企业、产业链龙头企业、四新类企业等,动态建立千家具有专精特新发展特色的企业名录库。(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投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统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工程
4.提升企业创新能级。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提升计划,推动现有企业研发平台升级为国家级、省级企业研发机构,持续增强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鼓励支持企业自建或共建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到2025年,培育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研发机构500个,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研发机构1000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5.加大成果转化落地。指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高校、新型研发机构建立合作,协同推进科学技术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发挥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南京分中心作用,依托“线上”“线下”对接平台,促进供需信息汇集与对接、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到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转化科技成果1000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6.开展知识产权强企行动。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菜单式”政策支持和个性化服务指导,加快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明专利、PCT专利拥有量,加速知识产权海外布局。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国际研发分工和国际技术标准制定。到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增有效发明专利2000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7.实施专精特新企业人才提升计划。组织开展境内外高端研修培训,加大行业领军人才培育和引进,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快集聚一批能够解决企业关键性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的工匠型人才。到2025年,培育1000名引领专精特新示范发展的企业家,引进和培养2000名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人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三)实施产业链强链补链工程
8.培育产业龙头企业。每个产业链梳理30—50个综合规模、发展潜力、科技创新能力强的重点企业,建立龙头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实施“一对一”精准服务,推动本土优质企业做大做强。支持龙头企业实施高端并购重组、强强联合,加速产业链关键资源整合,加快形成一批根植南京、引领产业发展的领军企业。力争每条产业链累计培育1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投促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9.实施工业强基工程。聚焦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基础工业软件、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制造工艺和装备、产业标准与基础技术检验检测系统“五基”领域,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一揽子”突破发展行动,构建稳固而强大的产业基础能力体系。争取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国家工业强基工程。(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10.加强产业链关键技术攻关。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联合各类创新主体开展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攻关。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项目研发计划,每年遴选一批纳入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点项目库。(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投促局)
(四)实施数字化和绿色化发展工程
11.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用低成本、快部署、易运维的基础云服务及工业APP,实现基础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等核心数据和工业设备、运营管理上云上平台。组织开展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到2025年,认定800家星级上云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2.深化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研发设计、采购供应、生产制造、仓储物流、产品服务等环节集成互联和云端迁移。深化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每年打造50个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典型案例和样板工程,形成一批可快速复制和推广的典型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3.实施专精特新企业智能化升级改造。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大智能化设备投入,鼓励企业购置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成套生产线、研究开发、检验检测等设备,及开展用于项目的先进生产技术、设备嵌入式软件、系统集成和智能化改造解决方案服务。到2025年,建设100家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推动10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4.推动专精特新企业节能降碳。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行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包装、绿色运输,着力打造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和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到2025年,培育省级以上专精特新绿色工厂30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五)实施品牌和质量提升工程
15.深入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品牌发展战略。实施地理标志产业促进工程,完善地理标志培育机制,打造凸显南京特色专精特新企业品牌。到2025年,培育10个拥有自主产权、国内领先、国际一流、市场占有率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的“江苏精品”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6.全面提升专精特新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质量攻关、质量比对,推动主要产品质量水平进入国际国内先进行列。引导和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争创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到2025年,力争培育省长质量奖(含提名奖)企业2家,江苏省质量信用AA级以上企业20家,市长质量奖(含提名奖)企业10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7.实施标准领跑计划。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完善标准体系,转化应用国际标准,制定实施高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提升产品标准水平。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创新、制定、实施一批领跑全国、全省的企业产品标准。到2025年,新增各级“领跑者”企业标准10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六)实施精准化要素保障和服务工程
18.加大发展载体支持。大力发展都市产业,命名并打造一批市级都市产业示范园区、示范工业楼宇。各板块安排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5%,支持高新区、省级以上开发区等设立专精特新产业园。全面推进高标准产业载体建设,确保“十四五”末新增高标准产业载体900万平方米以上,都市产业载体达到150万平方米以上,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空间保障。(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19.多渠道助力企业融资。实施优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建立100家专精特新拟上市企业培育库,完善上市服务专员工作制度,为企业上市提供全程服务。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和科技创新基金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予以重点支持。针对性制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支持条款,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投融资环境,分类别、行业摸排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推动金融机构为更多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每年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不少于100亿元。(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工信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紫金投资集团、南京证券,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20.加大市场拓展支持。搭建与产业链龙头企业、行业知名企业合作平台,每年开展不少于10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供需对接会,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龙头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材料采购、资金融通、品牌嫁接等方面深度合作。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品、新场景推广和应用,每年评价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进入《南京市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开展不少于10场线下线上推广活动,加强创新产品的市场开拓。(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整体部署和统筹指导,形成高效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市工信局牵头负责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市级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职能、分工抓好工作和政策落实。各区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层层推进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二)强化督查考核。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列入市对区、市对部门、区对街(镇)高质量发展考核,建立专门的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创新、发展载体、金融支持等重点指标的考核赋分权重。定期督查考核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对重点培育企业的优先支持情况,切实提升培育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政策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
(三)强化政策扶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对进入名录库企业尤其是国家和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给予支持,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资金项目。各区也要安排专项资金,引导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发展。
(四)强化宣传推广。对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予以表彰,树立一批典型示范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省市媒体等设立专精特新工作专栏,大力宣传推广创新创优典型案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和发展模式,全面营造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关于加快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若干措施
为加快推动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量质并举、能级跃升,现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支持政策的基础上,推出一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强做优的针对性举措,具体如下。
一、支持企业投资扩产。引导企业加大技术装备投入,按投入总额的10%,给予当年累计最高800万元的奖补。对企业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获得的1000万元以上项目贷款,按照贷款总额的1%给予一次性贴息,单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支持银行金融机构设立低于贷款市场平均利率的“专精特新贷”产品,优先给予再贷款、再贴现。(责任单位:市工信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二、鼓励发行中长期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主体发行企业债券投向专精特新发展领域,优先纳入省企业债券项目储备库,实行“即报即办”,加快和简化办理程序。支持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集合票据进行融资,鼓励担保机构提供增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紫金投资集团、南京证券)
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设立“专精特新保”融资担保产品,为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在南京金服平台上,企业可享受年度累计6000万元额度的“零成本”民营企业转贷基金,可对授信2000万元以下无抵押、无质押“宁创贷”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免保费政策性担保。支持企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融资,按照现行科创板标准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紫金投资集团、南京证券)
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市级重大科技专项中,设置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专题板块。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点研发方向纳入市级以上重点支持领域。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备案及评价工作,鼓励企业专注核心技术、深耕细分领域、持续产出高质量专利,对首次通过评价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五、加速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企业开展第三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诊断,按照最高不超过1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第三方机构补贴。对首次获评省级示范智能车间和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六、鼓励企业引进技术管理人才。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的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三名)列为C类人才,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三名)和高技能人才(连续在同一企业工作15年以上的高级技师)列为D类人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房产局、市工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七、助力企业开拓市场。在禄口机场、南京南站、高速沿线等重点场所设置“专精特新宣传专区”,免费展示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的产品和服务。鼓励企业参加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对其生产的设备、产品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可不进行招标或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对其中的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给予10%价格扣除。(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八、保障中小企业发展空间。大力发展都市产业,命名并打造一批市级都市产业示范园区、示范工业楼宇。全面推进高标准产业载体建设,确保“十四五”末新增高标准产业载体900万平方米以上,都市产业载体达到150万平方米以上,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空间保障。目标任务纳入对各板块高质量发展考核。(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九、精准高效服务企业。在“宁企通”上搭建跨部门政策发布平台,实现全市涉企政策统一发布、精准推送。建立专精特新企业服务专员库,制定遴选考核办法,汇集政策、信贷、上市、管理、数字化等方面资深专家,分阶段、分层次、分行业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精准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十、激励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首次获得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外地迁入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级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本政策支持对象为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