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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 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

2022-03-28 12:56:07|图文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

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1〕7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京市“十四五”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29日

南京市“十四五”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南京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的关键时期。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对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共同富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要意义。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更加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国家、省有关部署,根据《江苏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和《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南京市把公共服务作为最大民生普惠,不断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服务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基本民生底线不断筑牢兜实,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全面提高,城乡、区域、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实保障。

——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强化政策引导,结合实际制定《“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出台实施《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的十项措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等一批重要政策文件,到2020年底,所有服务项目均实现规划目标,且大部分项目高标准完成。

——公共服务“均衡化”推进成效显著。坚持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持续排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全市各区结合发展实际,制定出台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五年来,以规划清单为依据、基层配置标准为基础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更加明确,市、区两级纵深统一的制度规范基本成型,服务提供和享有有规可循、有责可究,覆盖城乡、普惠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政策网底进一步兜牢。

——公共服务“品质化”发展走在前列。持续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教育、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等重点领域财政支出大幅增加,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建立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监测统计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在全国处于前列,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指数连续四年在全省保持第一位。

——公共服务“特色化”改革持续深化。不断加强公共服务领域改革创新,部分领域公共服务在全国、全省处于领先地位。教育方面,学前教育“增量、普惠、提优”三项工程成效显著,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养老服务方面,出台“养老十条”等系列政策,先后入选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医养结合等国家级改革试点。弱势群体保障方面,首创街面巡查协调机制“南京模式”,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得到民政部肯定,全国率先成立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连续三次获得全国“七星级慈善城市”称号。

从整体上看,“十三五”期间,全市各项公共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但仍存在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较为单一,多元化供给格局有待形成。远郊区公共服务水平存在较大提升空间,城乡之间在基础教育、公共医疗、养老服务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广大市民对优质公共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优质资源供需矛盾较为突出。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多样化和一体化是新时期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的主要方向。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在更加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面对人口迁移变化、区域一体化、突发公共事件等因素,全市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面临新的挑战。

超大城市建设对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挑战。“十四五”时期,全市在明确建设“四高”城市基础上,确立了“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奋斗目标,要成为常住人口突破千万、经济总量突破两万亿元的超大城市,教育、医疗、养老、社保、住房、交通、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现代化、均等化、多元化走在前列。近年来,全市在吸引人口和吸纳人才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是“十四五”时期建设超大城市面临的重要挑战。

区域一体化对公共服务协同保障的挑战。“十四五”时期区域一体化趋势将更加凸显,随着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的推进,南京作为东部地区特大城市的辐射范围进一步增加,公共服务半径也将明显扩大。特别是南京都市圈的成功获批以及交通枢纽建设的加快,南京到都市圈城市通勤时间减少,周边城市居民到南京就业、医疗、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的实际需求将持续增加,对公共服务一体化协同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突发重大危机对公共服务韧性水平的挑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对突发公共危机中公共服务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新时期保障和提升公共服务需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领域保障服务水平,在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硬件配备的同时,加强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平战结合”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提高重大突发危机下的民生保障能力。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南京“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建设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健全统筹城乡、公平可及、服务便利、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公共服务政策制度体系,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努力增进全体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多元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丰富多层次多样化生活服务供给,稳步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上“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

(二)基本原则

兜住底线、均等可及。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补齐突出短板,强化精准服务,稳步提升保障水平,增强兜底保障能力。立足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优化公共服务资源布局,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均等化水平,实现人民群众公平享有便利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

扩大供给、普惠享有。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提升服务效能,推动优质服务资源延伸下沉和提质增效,扩大普惠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不断提升质量与水平,实现普惠性公共服务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安全有监管。

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统筹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作用,明晰各级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兜底责任和对普惠性公共服务的主导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和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构建涵盖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性公共服务的公共服务体系,发展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为有益补充。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和财力负担的可持续性,关注回应群众呼声,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加强公共服务事项事前论证和风险评估,实现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频共振”,不断完善、稳步提升。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覆盖城乡、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供给大幅增加,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蓬勃发展,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增强,公共服务均等化、多样化、一体化在长三角地区走在前列,基本实现“高品质生活的幸福宜居城市”的建设目标,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的基础上,推动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多元化、优质化发展,公共服务质量得到大幅提升,服务内容和产品更加丰富。到2025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实现提质扩容,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公共服务资源布局更加均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更加完善,城乡之间、全市不同板块之间公共服务资源布局更加优化。到2025年,六合、高淳等远郊板块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与中心城区差距明显缩小,实现目标人群全覆盖、服务全达标、投入全保障。

15分钟社区生活圈更加优化。立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通过公共服务智慧化建设,实现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对接更加精准,人民群众获得服务方式高效便捷。“十四五”期间,社区15分钟医疗、文化、养老等服务圈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指标水平在省内保持领先。

生育服务保障更加全面。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幼儿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帮助符合政策家庭解决生育后顾之忧。到2025年,妇女权益保障、支持儿童成长、满足青年需求等相关方面制度进一步完善,基本建成与全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相匹配的公共服务配套保障体系。

跨区域公共服务更加便捷。全面落实《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推进公共服务便利共享要求,在公共服务一体化方面积极探索。到2025年,在公共服务跨区域便利共享方面形成改革创新示范成果,在全省乃至全国公共服务改革创新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构建更加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

“十四五”时期全市公共服务体系立足保障全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利,重点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逝有所安、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行有所畅、环境改善、优军保障、文体服务、公共安全以及生活服务等十四个领域,逐步夯实公共服务保障基础,打造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

(一)幼有所育:完善三孩生育政策下的妇幼保障

提升母婴健康保障水平。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相关科室建设水平。积极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新婚夫妇提供免费婚前保健服务。做好孕产妇健康管理,加强出生缺陷疾病早期综合干预,规范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加强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管理,确保孕妇至少接受1次产前筛查。全面开展遗传代谢性疾病、新生儿听力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等筛查,推进视力、听力、肢体、智力残疾和孤独症早期筛查、诊断和康复治疗,减少残疾发生率,降低出生缺陷疾病引发的损害。开展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试点开展以9—15周岁在校女学生为重点推广接种HPV疫苗。

完善家庭养育支持体系。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适当延长各类假期,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为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遵循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研究制定科学育儿指导课程和方案,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专家咨询指导等方式,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及互联网等手段,为家庭提供公益性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

发展优质普惠托育服务。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体系和科学保教体系,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等综合服务。支持优势企业整合现有资源,形成服务专业、覆盖面广、影响力大、放心安全的连锁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大品牌建设投入,健全品牌管理体系,推动托育服务标准化、品牌化。鼓励有条件的社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供方便、可信赖的儿童托管服务。通过新建、改扩建,支持建设区、街(镇)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指导中心,到2025年,全市每个板块建成至少一个区级、每个街(镇)建有一个街(镇)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指导中心,每个街(镇)建有1个以上普惠托育机构,社区亲子室基本全覆盖,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左右。

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形成公办幼儿园为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辅的学前教育供给体系。研制并实施《南京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全面建成“公益普惠、布局合理、健康优质、城乡一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继续实施集体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提升计划,探索跨区域、跨类别的集团办园、联盟办园和共同体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推进幼小衔接实践研究,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到2025年,新建幼儿园100所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以上。

专栏1 “十四五”时期提升托育服务重点任务

1.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指导中心建设。通过新建、改扩建,支持建设区、街(镇)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指导中心,每个区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提供60个普惠性托位以上,并在机构设置、机构管理、课程教材开发、保育服务等方面探索一体化标准,提供托育从业人员培训和实训、托育机构管理咨询、社区亲子服务、家庭养育指导等服务。

2.完善社区托育服务网络。支持建设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大力支持社区普惠托育服务,开展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托育服务。

(二)学有所教:办好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

深化中小学校优质办学。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发展素质教育,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遵循教育规律,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实现全覆盖。通过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等方式,持续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合理调配和布局。加强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供给,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覆盖率。构建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特融通、医(康)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保障具备条件的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就学。持续提升农村教育质量,完善城乡学校帮扶机制,积极推动城乡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多渠道助力乡村教师发展。保障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到2025年,新建中小学60所以上,新增2—3所四星级普通高中,建成3所省高品质示范高中。

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市区共建共管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提升中职教育办学层次。推动市属应用型本科大学与企业联合开展专业硕士学位试点工作。加大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力度,支持本科高校申报国家、省级重点产业学院建设。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支持行业领军企业主导建设全市乃至全省职教集团,建设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依托南京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园,支持一批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到2025年,建设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30—40家,培育省级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10家以上。

构建终身教育“开放共享”体系。优化全民终身学习的活动平台,培育各类学习活动品牌。发挥“南京学习在线”主阵地作用,建设终身学习资源网上超市。加快发展社区教育、继续教育和老年教育。完善覆盖全民的教育服务保障,建设全龄友好型城市。加强社区教育办学体系建设,形成以市社区大学、区社区学院、街(镇)社区教育中心、社区(村)居民学校为主,以社会培训机构为补充的社区教育网络。研制课程分类标准和建设规范,逐步完善具有南京特色的社区教育课程体系。

专栏2 “十四五”时期基础教育重点工程

1.基础教育资源建设发展工程。完善生源预警机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完善基础教育空间布局规划。建立与公安、卫健、房产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做好生源预测预警,增强学位供给能力。通过集团化办学,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薄弱片区辐射、向资源洼地投入。

2.中小学“五育并举”发展工程。推动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标准,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加强思政课和学科德育建设;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推动青少年体质健康状况和防控近视工作成效纳入政府、部门重要评价考核体系;健全美育机制,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劳动教育体系;改革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纠正唯分数、唯升学倾向。

3.“四有”好老师建设工程。拓宽特殊紧缺学科教师招聘渠道,加强“四有”好老师团队建设,培养一批教育家型名教师、名校长、名专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探索优质教师资源共享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树立更多优秀教师典型,严格查处失范行为。

4.乡村教育振兴发展工程。优化乡村基础教育资源布局,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乡村辐射,提升乡村教育质量。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5年内培养500名乡村骨干教师。深入实施新一轮“百校千师携手共进计划”,完善乡村定向师范生职前职后一体化培养模式。探索评选市优秀青年教师、市学科教学带头人等学术荣誉称号的乡村序列,建立骨干教师乡村学校示范岗。

(三)劳有所得:优化新经济下的就业创业服务

强化引导新时期积极就业。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产业、外贸等经济政策的相互衔接,以及与人才、教育、社保等社会政策的统筹协调。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创业培训(实训)基地,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产业工人技能素质。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健全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推动城乡劳动者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政策。到2025年,新增城镇就业130万人以上。

全面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催生更多市场主体,拓展创新创业空间。加强双创载体和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初创实体支持力度,健全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制度,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产业,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稳步拓展社区超市、便利店和社区服务岗位,积极扩大就业容量。发展新个体经济,支持自主创业、分时就业健康规范发展,鼓励兼职就业、副业创业。实施新业态成长计划,营造鼓励新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十四五”时期,扶持城乡劳动者成功自主创业人数累计超过15万人。

构建新时期的和谐劳动关系。全面构建经济发展、就业充分和收入增长的联动机制,不断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社保缴费政策和运行机制。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加强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实现工伤保险“三位一体”制度建设平衡发展。健全劳动关系监测预警制度,提高防范化解各类劳动关系矛盾和风险的能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建设,完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体系。加强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全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病有所医:提供更优质的卫生健康服务

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提质扩容。构建以区域医疗中心为龙头、专科医疗机构为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区域内就诊率。支持优先发展儿童、老年、精神、妇产、肿瘤、急救、康复、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安宁疗护等专科医疗机构。持续优化医联体建设,完善全市医联体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国家级医共体(溧水区、高淳区)试点工作与全部涉农区医共体建设,激发运行活力,提高服务效能。推动名医名院等优质医疗资源向新城新区布局,实现“新五区”三甲医院全覆盖,推进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和康复医院建设。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统筹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镇)卫生院转设为社区医院,依托中心街(镇)和中心卫生院建设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深入开展基层特色科室建设。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镇)卫生院为服务平台,以为居民提供连续综合服务为纽带,构建上下贯通、分工协作的基层网格化健康服务体系。推行基层首诊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壮大签约服务队伍,丰富签约服务方式,优先做好重点人群个性化签约服务。到2025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3.5岁以上。

提高公共卫生应急响应能力。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深化公共卫生和医疗机构协同机制,提升完善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和保障体系,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加快推进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扩建工程、市疾控中心改扩建工程,建立分级分层分流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提升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等各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处置和救治能力。加快建设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P3实验室)。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缩小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提升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资源储备和采购供应机制,提高应急资源的配置效率。健全重大突发事件中社会心理服务和危机干预机制,提高面对重大事件的风险防范能力。

推进中医药传承与服务创新。坚持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服务模式、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中医药发展现代化。加强各类中医院和国医堂等特色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建设覆盖城乡、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推动中医药材质量提升,推进中医药科研创新和产业发展,鼓励中医药开放发展。

专栏3 “十四五”时期医疗服务重点工程

1.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完成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扩建工程,建设国家级传染病区域医疗中心,在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和雨花台区新建疾控中心,在江北新区新建公共卫生中心。

2.“一老一小”健康保障工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建立完善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全面开展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水平。到2025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5%;新五区和江北新区全面建成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90%以上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要求,二级以上的区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设置妇产科、儿科住院床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妇幼健康服务门诊建成率达到100%。

3.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打造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和科室,形成3—4个可推广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街(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中医馆建成率100%,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标准化中医阁建成率100%。

(五)老有所养:全面提升综合养老服务水平

提高养老机构数量和服务品质。加大养老床位建设力度,保持床位和老年人口同步增长。持续推进机构养老服务建设,鼓励基层对设施老旧的养老机构适时升级改造。链接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促进各类养老服务形态的融合发展,提高运营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支持养老机构发挥溢出效应,向社区开放,为老年人提供居家期上门、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等养老服务。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鼓励发展面向失智、失能老人的专业化养老机构,提高养老机构服务精准化。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人供养率达100%。

增强社区和家庭养老服务效能。不断加大对养老服务组织发展的扶持力度,每个街道依托4A级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1个街道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助餐点实现市域全覆盖,推动护理型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养老综合体、嵌入式社区养老机构建设,逐步建立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十五分钟服务圈”。社区养老服务组织逐步提高调度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拓展养老服务市场,不断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到2025年,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年人数占比达到18%左右。强化家庭养老功能,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基本养老服务目录,充分发挥“银发顾问”服务功能,服务进社区、进家庭,银发顾问社区全覆盖。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完善“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监管等政策。实施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减轻失能人员基本照护负担。在全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市场化运作和政府资助等方式,引导困难、无子女、失能、高龄等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对有改造意愿的失能半失能政府养老扶助对象应改尽改。

持续优化南京特色养老服务项目。继续探索养老“喘息服务”,由政府补贴为居家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一定时间的免费照护服务。坚持统一管理、统一标准,不断探索完善养老服务“时间银行”运行机制,推动基层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以全市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建设为抓手,推动全市互助养老服务发展迈上新台阶。到2025年,养老服务“时间银行”社区服务站点覆盖率超过90%。

专栏4 “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重点工程

1.养老服务“时间银行”提升计划。“十四五”期间,持续完善全市养老服务“时间银行”,服务站点社区覆盖率超过90%,积极提高志愿者、服务对象注册数量,大力发动团体志愿者,持续丰富服务项目,增强志愿活动活跃度。完善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志愿者褒扬机制,健全线上+线下、通用+专业、理论+实践等志愿者培训机制,宣扬优秀志愿者事迹。开展养老服务“时间银行”进社区、进高校、进机关、进企业宣讲,不断提高知晓率、参与度。持续优化养老服务“时间银行”信息平台,提高平台适老化水平。

2.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00%。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设施政府投入力度,完成市颐养中心建设,新增养老床位3000张以上,打造全国示范性标杆的综合性养老基地。按照每百户30平方米,推进公共配建养老服务规划、建设。完善区、街(镇)、社区(村)三级养老服务载体:每个区依托现有区虚拟养老院等资源建成1个区级养老服务设施;每个街道依托4A级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1个街道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至少建设1个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护理中心、1个老年中心厨房;每个社区至少建有1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至少建有1个社区银发助餐点,其中面积较大的社区建有多个老年人服务站点。

3.养老应急能力建设工程。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应急管理工作职能,健全组织机构、预案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全面提高应对火灾事故、传染病、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新建或者提档升级一批具备“三区两通道”等应急设施的养老服务机构,其中市级建成1—2家,各区至少建成1家。推动养老服务设施逐步配备必要的防灭火及自救逃生、防疫救灾物资和设施设备,养老服务组织机构定期举办应急演练。

4.养老人才“十百千万”计划。“十四五”期间,积极组织开展养老护理技能大赛,对获奖选手按规定给予奖励,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培养国家和省级养老服务领域技术能手10名左右;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岗前培训及定期培训,培养领军型养老服务组织机构负责人100名左右;健全养老护理员队伍培训机制和继续教育制度,全市护理员队伍新增3000人以上;推动全市养老服务组织用工制度完善,积极推进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评价,市区联动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培训30000人次左右。

(六)逝有所安:提供公益普惠的殡葬服务

完善基本殡葬服务。落实殡葬服务设施设备建设和配备标准,加快补齐殡葬设施及相关服务短板。完善公益性骨灰堂配套服务设施,规范审批条件、建设标准、服务流程、日常监管,建立年检制度。切实履行政府对基本殡葬服务的兜底保障职责,大力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殡葬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探索城市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路径,保障城市居民基本殡葬服务需求。

推广绿色生态殡葬服务。落实全省文明殡葬工作指南要求,遵循尚德崇礼、绿色节俭、尊重逝者、慰藉生者的原则,执行绿色文明殡葬工作标准,大力推行绿色生态葬式和健康文明祭扫方式。以节约利用土地为原则,引导殡葬设施满足未来需求,解决殡葬设施存量不足以及与城市建设矛盾。到2025年,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实现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全免费,节地生态葬(不含传统墓葬)普及率争取达到20%。

扩大殡葬惠民体系覆盖范围。对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坚持政府兜底、突出公益属性,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水平,适时提高惠民殡葬补贴标准,健全“殡—殓—葬—祭”惠及全体市民的惠民殡葬体系,进一步减轻群众的丧葬负担,夯实保障市民基本殡葬需求的基础,增强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强化社会管理、行业监督,减少殡葬信息的不对称性,增强殡葬商品价格、服务流程的透明度。

(七)住有所居:提供多样化广覆盖的居住服务

持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加快建立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强化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促进住房保障对象从户籍家庭为主逐渐转向覆盖城镇常住人口。“十四五”期间建设不少于160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重点推进市级百水、孟北和绿洲三大片区保障房建设,推进各区保障房建设。提升保障性住房配套要求,落实保障性住房项目周边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要求,确保住房入住率和配套生活便利。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制度,科学设置保障准入标准,确保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到2025年,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不低于28%。

完善住房租赁和人才安居保障。强化新市民、青年人住房保障,深化住房租赁试点建设,鼓励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力度,“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15万套(间)。优化完善租赁补贴政策,增加针对各类人群的租赁补贴的定制化方案,探索将创业人员、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和本市重点发展产业的在南京无住房职工等纳入补贴范围。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规划建设人才安居社区,支持在地铁沿线建设租赁住房,优先保障人才安居需求,降低创新创业人才安居成本。

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升级。以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为重点,严格把握改造范围和标准,优先安排城市危旧房,重点改造老城区“脏乱差”区域。结合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有序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和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积极筹措改造资金,争取中央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政策性贷款等,合理发挥金融机构作用,推动社会力量和居民参与,进一步改善主城区居住环境。

(八)弱有所扶:体现对困难人群的温度服务

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办法、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办法,推动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向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延伸。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确保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完善按户保与按人保相结合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上年度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结合最低工资标准、物价等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以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相对贫困群体为重点,实施不同层次的保障措施,建立保障梯次化、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为特点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公共法律服务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完善弱势群体法律援助保障机制,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落实儿童关爱政策保障。全面开展困境儿童精准排查和政策保障,建立“主动发现、精准保障”机制,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机制。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转介机制,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功能。

提高残疾人服务保障能力。提升残疾人之家质量水平,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形成寄宿制托养、日间照料、居家服务多元一体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格局。健全残疾人就业保护、就业支持和就业服务制度,更好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益。健全覆盖城乡各类残疾人的培训体系,帮助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得到相应的职业素质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九)行有所畅:强化便捷高效的出行服务

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建设。以轨道交通为骨架,推进常规公共交通与城市轨道交通融合发展。加密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续建5号线、6号线、7号线、4号线二期、9号线一期、10号线二期、1号线北延、2号线西延、宁天线南延等线路,建设3号线三期、11号线一期,加快市域快线18号线、16号线、14号线等前期研究。探索发展中低运量快速有轨公共交通系统。加强常规公交线路与轨道接驳功能,提高轨道站点周边公交线网密度,增加微循环公交线路,提供多样化的“最后一公里”接驳方式。建立线上定制公交服务系统,推广通勤班车、商务班车等公共交通,加开点对点通勤公共交通线路,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效率。实施公交路权优先工程,完善建设公交专用道系统。加强静态交通的规划建设管理,增加“P+R”停车设施布局,以停车矛盾突出区域为重点,推动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加快充电桩布局建设,提高公共停车场可充电停车位配比。到2025年,轨道交通新建线路里程达到180公里,运营里程达到550公里。

深化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建设。确立绿色出行在公众出行中的主体地位,深化南京“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成果,打造智能调度平台,优化轨道交通与公交的接驳换乘,减少候车时间,精准服务。加快城市公交专用道建设,推进公交专用道在城市主要客流走廊成网、成规模运行。鼓励发展定制公交、微循环公交、社区公交、可变线路公交等特色公共交通服务,满足居民不同出行需求。

完善提升城乡客运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强村庄路网与交通主骨架高效衔接,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1300公里、农路桥梁47座。加快农村公交站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乡客运基础设施网络,提升农村地区街(镇)公交服务质量。推进城乡公交线路配置和运营调度“一张图”、城乡公交智能信息服务“一张网”、城乡居民出行共用“一张卡”、城乡公交服务质量“一个标准体系”,构建融合发展、便捷惠民的全域公交新格局。

(十)环境改善:打造美丽宜人的生态环境

强化城乡饮水安全保障。加快实施城乡供水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环状管网建设、水源地达标建设、水质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构建从源头到龙头的城乡供水保障工程体系和规范化管理体系,提升农村供水水质、水量、保证率和集约化水平。完善供水水质检测信息系统,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确保居民饮水安全。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提升,加快推进主城、江北和江宁应急水源地建设。

持续治理和改善大气环境。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以PM2.5和O3协同控制为主线,加快补齐臭氧治理短板,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加大减煤工作力度,推进工业废气深度治理,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严控建筑扬尘污染,狠抓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加强各地环境监测网格化建设,切实压实属地责任。实施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实施重点行业VOCs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管理。深化城市面源污染治理,严控扬尘污染,落实“八达标两承诺一公示”,确保工地喷淋、洒水抑尘设施“全覆盖”。整治餐饮油烟等污染。推动全市餐饮油烟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到2025年,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实现油烟净化设施应装尽装。

推进“无废城市”试点和生活垃圾分类。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与资源化,健全城市、区域层面固体废物综合管理制度,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促进资源节约使用,到2025年,“无废城市”试点取得初步成效。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科学开展,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十一)优军保障:提供规范完备的优军服务

全面落实优抚优待保障制度。结合南京安置大市、双拥大市实际情况,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加快形成普惠与优待叠加、待遇与贡献匹配、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优抚保障制度。规范优抚对象身份认定和办理程序,提高工作准确性、规范性、时效性。提升专业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优抚对象档案和数据库。扩大社会服务供给,探索建立重点优抚对象居家养老和社会养老补偿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社会优待格局。

扎实提供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服务。统筹推进军转干部和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落地落实。健全完善安置制度、稳步改进安置方式、合理提高安置质量,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促进人事相宜、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力度,适当提高政法干警招录退役军人比例。依托南京丰富教育资源优势,建立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互为补充、均衡发展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力争实现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参训率100%,教育培训合格(毕业)后就业率90%以上。

强化重点群体服务保障力度。全面优化伤残军人、三属、三红等重点群体服务保障水平,加大重残重病退役军人及其家庭关爱帮扶力度,全面落实供养残疾退役士兵保障政策。完善优抚事业单位服务功能,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根据全市事业单位改革总体部署,适时启动光荣院和优抚医院建设前期准备工作,为打造有特色、有活力、有实效的高水平优抚事业单位体系奠定基础。

(十二)文体服务:塑造城市文化体育服务品牌

提供更加多样化的公共文化服务。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化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提高市民参与文化活动的便利性。加快大型社区文化设施建设,推动文化资源向基层和农村倾斜,提高社区综合文化服务设施的服务水平和综合使用率,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开展文化惠民“百千万”工程,鼓励和支持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全民阅读推广服务体系。深化“博物馆之城”创建,推进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新馆、城墙博物馆、南京市博物馆新馆等重大工程建设。建设南京少儿图书馆、儿童文化艺术体育服务中心等重大文化设施和城市音乐厅、跑道公园等标志性公共文化空间,加快布局“梧桐语”城市文化客厅,打造特色文化记忆标识。创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方式,发展“数字+”“网络+”公共文化服务,推动公共文化数字资源覆盖各类终端用户。

提高全民参与的公共体育服务水平。筑牢“世界体育名城”品牌,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完善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服务功能,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推广建设体育公园、健身步道、智慧健身路径、笼式足球场、冰雪场馆等体育设施。持续增加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投入,鼓励利用既有设施改造及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市政用地等建设体育设施。大力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广国民体质监测及数据采集利用,促进体医融合发展,构建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到2025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4.2平方米,国民体质合格率不低于94.8%。

推动重大文化工程和“文学之都”建设。支持重大文化项目建设,满足人民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鼓励举办南京国际儿童艺术体育节,以创意设计、影视制作、文化旅游、数字内容等产业门类为重点,加快谋划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示范效应和拉动作用的重点文化项目,提升全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充分利用好“文学之都”世界级文化名片,围绕“文学之都”组织系列重大文化工程,将“文学”融入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市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十三)公共安全:打造具有安全感的韧性城市

提升城市安全保障能力。明确和落实各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加强不同行业部门沟通协作。严格落实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深入推进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积极推广城市安全科技创新应用。建设具有南京特色的安全文化教育体验基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完善各类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

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源头治理,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质量,保障市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攻坚行动,强化全链条监管整治,加大智慧监管、检验检测、追溯体系等投入保障,提升监管能力和监管效率,严惩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各方参与机制,强化动态管理,建设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抗灾能力。全面提升气象、水文、地质、地震等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识别、预警预报、精准治理水平,增强重点领域和场所的安全保障能力。完善灾害事故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打造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救灾和消防救援队伍,加快灾后恢复生产、重建损毁房屋和设施。推进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和应急意识,构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积极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十四)生活服务:提供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活服务

构建多样化生活服务体系。发展多样化的生活服务,满足广大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的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服务需求,实现标准化、品牌化建设,供给体系对需求的适配性不断增强,在政府保基本、多元促普惠的基础上,丰富个性化的高端服务供给,在扩大消费的同时,为今后公共服务的提质升级蓄势储能,逐步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重点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产业规范可持续发展。

支持社区家政服务创新发展。加快建立供给充分、服务便捷、管理规范、惠及城乡的家政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支持中小家政服务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持续开展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支持家政服务商业模式创新,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家庭理财、园艺、收纳、保健、导购、心理服务等新业态。推动家政与养老、育幼、物业、快递、健康、零售等服务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智慧家政、家政电商等新业态。积极培育以专业设备、专用工具、智能产品研发制造为支撑的家政服务产业集群。支持家政服务平台企业发展,利用“互联网+”帮助传统家政企业实现转型升级。

发展丰富多样的休闲旅游服务。开展旅游休闲提质升级行动,推广全域旅游,积极发展都市休闲旅游和乡村旅游,打造精品旅游带,建设旅游风景道。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优化提升生态旅游、文化旅游,深化国际旅游合作,推进旅游签证便利化。进一步提升旅游发展质量和效益,努力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将南京打造为设施完善、产品丰富、环境优良、美誉度高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以及世界知名文化旅游城市。

四、打造更加多元协调的公共服务创新生态

“十四五”时期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立足强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中的主体地位,推动非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从标准化、普惠化、智能化、均衡化、专业化、一体化等方面寻求改革创新,形成具有南京特色的公共服务创新生态,不断满足广大市民多样化、多层次的公共服务需求。

(一)标准化: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依据国家和江苏省基本公共服务部署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制定覆盖全市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明确服务对象、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应用的综合协调,研究解决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重大问题,加强监测评价,并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保障能力等因素,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二)普惠化:加大重点领域普惠服务供给

加大普惠公共服务供给。紧紧围绕供需矛盾突出的公共服务领域,支持社会力量重点加强优质普惠托育、普惠学前教育、普惠养老、普惠医疗服务的供给力度,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普惠公共服务。充分运用土地、规划、税收、金融等多样化支持政策,通过公建民营、购买服务等方式整合优化现有公共服务资源,有效扩大普惠公共服务供给规模,提高公共服务运营效率。

提高普惠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加强对普惠公共服务的质量监管,明晰服务的软硬件条件和标准规范,强化服务评价机制,对各类提供主体一视同仁。稳妥实施分类管理,制定民办机构分类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分类管理政策,治理无证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衔接等工作,确保分类登记平稳实施、有序进行。引导参与普惠公共服务的机构按照优质优价等原则运营,遏制过度逐利行为。

改革普惠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普惠公共服务的力度,推动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多元化,逐步实现由政府或公共部门直接生产向购买服务的间接生产转变。完善政府购买普惠公共服务的定价机制、招投标机制、购买流程和购买服务评估机制。制定发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推行特许经营、定向委托、战略合作、竞争性评审等方式,引入竞争机制。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将适合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三)数字化:推进智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不同领域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公共服务机构管理和服务效率。要以公共服务节点部门牵头,将政府供给信息、市场供给信息、社会组织服务信息以及公众的需求信息进行整合,全样本掌握公共需求数据,弥合传统数据采集的弊端,全面提升政府对公共服务相关数据的管理能力。推动公共服务领域优质资源放大利用、共享共用,丰富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消费体验,引领带动数字创意、智慧医疗、智慧文化、智能体育、智慧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推进公共服务智慧化建设。深入推进公共服务智慧化工程,加快以智慧教育、智慧健康、智慧交通、智慧人社、智慧文旅、智慧体育、智慧食品药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化建设。深化数字技术在教育、文化、社保、体育、养老、住房等社会民生和公共服务领域应用,提升民生服务智能、便捷和高效水平。结合5G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趋势,借助先进技术充分挖掘公共服务数据背后的规律与价值,分门别类做出精准化的公共服务供给决策。

解决特殊群体“数字鸿沟”难题。充分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的基本需求,加强技术创新,提供更多智能化产品和服务,弥合“数字鸿沟”。推进公共服务数字化专项、公共服务网上办理的基础上,保留部分传统服务方式和渠道,及时梳理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切实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专栏5 “十四五”时期公共服务智慧化重点项目

1.智慧教育:建设“互联网+教育”平台,推进智慧校园建设。进一步提升师生信息素养,支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深入实施智慧教育,创建数字化教育融合创新示范区2—3个和示范校100所,在数字化学习、教师信息素养提升、信息技术创新教育、数字教育资源研发、网络安全等领域,形成全国领先的优秀成果。

2.智慧健康: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推进智慧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开展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构建基于数据智能的智慧养老知识图谱,建设以居家社区服务为重点的信息支撑系统。

3.智慧人社:推动发行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推进电子社保卡签发应用。优化高频事项线上办理流程,精准推送政策信息,实现“智慧助办”。升级人社数据云应用平台,实现数据共享管理、数据服务支撑、服务接口标准化。

4.智慧救助:推动社会救助“掌上办、全城办、主动办”,通过大数据模型画像,结合网格巡查、数据排查、入户核查,推动“依申请”与“主动发现、主动救助”相结合。

5.智慧殡葬:建设南京市慈善信息管理平台、“宁思念”网络祭扫平台二期、南京殡葬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推进殡葬信息化建设项目,依托“互联网+”技术,积极打造南京智慧殡葬,完成“宁思念”网络祭扫平台二期工程,建设提升南京殡葬公共服务平台。

(四)均衡化:促进城乡融合和远郊区发展

促进城乡公共服务融合共享。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推动城乡合作办学,提升乡村学校办学质量,加强村卫生室功能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同质化对接,加大农村养老设施建设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城乡社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供方便、可信赖的家政、儿童托管和居家养老等“一站式”服务,加快建设“15分钟社区生活圈”。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加快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加快农村信息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农家书屋建设,改造升级村级配电网。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实施健康乡村建设,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发展。

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公共服务建设。统筹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加快实施涉农街镇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增强产业配套和社区服务功能,优化村庄布局,分类指引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补齐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电、物流等基础设施短板,创新管护机制,增加品质提升型公共设施配套。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强化乡村生态建设,推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巩固农村卫生户厕改造成果、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污水治理,打造长三角最洁净美丽乡村。

加强六合、高淳两区公共服务支持力度。加强对六合、高淳两区公共服务支持力度,聚焦富民惠民、脱贫攻坚、教育医疗等重点工作,全力办好民生实事,努力提高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积极引入外部优质教育资源,新建地区按规范配建中小学,引导与主城优质学校集团化办学,逐步推进教育资源均衡。积极推动跨区医疗共建。积极引入主城优质医疗资源,引导医疗设施服务均等化布置。加速推动新市镇特色化发展,差异化补齐公共配套短板,增强集聚辐射功能,促进远郊区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五)专业化: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适合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和项目,规范公开公共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流程等。扩大政府择优购买公共服务规模,增强基层政府在购买公共服务方面自主权,逐步规范和拓展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公共平台建设,对适宜采取市场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项目,尽可能交由市场机制或社会力量承担。

深化公共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顺应社会期盼,推动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重点领域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引导其加大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逐渐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及时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整合公共服务机构设置、执业许可、跨区域服务等审批环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扩大民间资本投资服务领域开放度,营造激励高品质多样化服务的宽松环境。稳妥推动重点领域对外开放,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提升医疗、教育培训、休闲旅游、体育健身等重点领域的高品质服务能力。

强化公共服务领域信用监管。加强公共服务领域信用信息应用,推进信用惠民便企措施落地见效,拓展“信用+公共服务”场景应用。推进养老托幼、食品药品、公共环境、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分类监管,开展非法行医、非法办学、医保骗保等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家政从业人员、养老护理员等重点人群职业信用建设,建立信用记录。规范开展公共信用服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进一步健全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机制,为公共服务多元化发展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

(六)一体化:推进跨区域公共服务协调发展

深化长三角公共服务合作机制。全面融入长三角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体系。推动完善长三角地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面接轨长三角区域公共就业服务共享平台。加强教育交流与合作机制建设,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培训合作交流平台建设。推动实施长三角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计划逐步实现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统一,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药品、医用耗材联合采购。以社会保障卡为基础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推进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长三角优质服务资源“同城待遇”。

推动都市圈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共建共享。全面落实《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和全市“十四五”规划对区域一体化的相关要求,加强医疗、养老、文体服务资源共享水平,推动优质公共服务一体化、连锁化供给。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率先实现区域教育现代化。统筹推进医疗卫生资源优化布局,鼓励采取合作办院、组建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对口支援等形式,扩大优质资源覆盖范围,推进医疗卫生大数据开放共享。完善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信息沟通和应急联动机制,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有序推动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等统一。放大南京建设世界体育名城效应,建立都市圈体育产业联盟,推动联合举办各类重大体育赛事,加强筹备活动的合作交流。

五、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制度保障,加强统筹协调和体制机制创新,构建有利于开放发展、创新发展、统筹发展的体制环境,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切实履行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发展各个阶段、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发展、促进实现共同富裕的强大动力。市级层面加强基本公共服务重大政策、重大规划和重大项目的统筹平衡,强化资源共享和政策衔接,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重大问题。各区政府要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细化落实,并与“十四五”时期重大建设项目统筹协调,业务部门与区级政府间要明晰权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规划实施效果。

(二)完善财力保障

坚持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完善市和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建立共同财政事权分类分档共担机制,切实增强各级财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各级政府财政支出预算要优先安排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同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相衔接,加强相关专项资金的统筹使用。拓宽政府筹资渠道,综合运用税收、贴息、补助等多种杠杆,充分发挥公共财政投入的引导和调控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三)强化队伍建设

把公共服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放在服务民生的战略位置,纳入全市人才发展战略。坚持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相关学科专业,扩大专业服务和管理人才培养规模。围绕急需紧缺领域,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创新人才多样化培养模式,提升各类公共服务人才素质和能力。推动服务人员保障社会化管理,因地制宜采取购买岗位或购买项目的方式,扩大服务人员队伍。

(四)引导合理预期

加强公共服务领域政策宣传,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公共服务项目设施充分考虑经济和财力的可持续性,既要顺应群众需求加大投入力度,又要充分考虑发展阶段、地方实际和财政承受能力,不吊高胃口,不作脱离实际的过度承诺,确保公共服务水平在发展中稳步提升、不断完善,通过人人参与、人人尽力,实现人人共享。

(五)强化评价监督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完善公共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引入第三方力量,建立绩效评价制度,适时组织开展评估。逐步建立公共服务领域重大政策、重要规划和重点项目决策前的听证制度、公示制度和有关信息查询咨询制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关部门和区政府要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自觉接受同级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责任编辑: 范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