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4月10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龙翔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多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市党代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职、担当尽责,充分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为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作出积极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