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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04-11 08:00:51|图文来源:南京日报

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4月10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利民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为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 范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