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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25号)

2022-06-28 09:39:54|图文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2〕2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5月22日


南京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深化公开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围绕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做好重大政策、权威信息发布工作。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积极引导预期,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做好政策发布解疑释惑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持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二)深化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推进政策落实。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加大对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

(三)推进扩大有效投资信息公开,优化惠企政策服务。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对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及时公开申请条件、申请渠道。积极开展送政策上门、进园区等活动。

二、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拓展公开

(四)继续完善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服务社会公众。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各类信息发布平台,精准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和不实炒作。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确保工作指令协调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

(五)强化就业创业信息公开,促进稳就业保就业。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精准推送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助力相关群体更好就业创业。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基层执行机关要精准把握政策导向,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

(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拓展公开范围。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国务院主管部门出台的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重点督促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推进信息公开,以有力有效的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三、围绕提升公开效果完善公开举措

(七)深化法规规章集中公开,探索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巩固政府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政府规章正式版本。完善规章历史文本收录工作,丰富规章库内容,探索构建市级政府统一完善的规章库。进一步规范网络文本格式,优化数据下载功能。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工作,2022年底前完成市级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并建立健全动态更新机制。各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有序推进本区、本系统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

(八)深化政策解读,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强对重要政策文件及举措的解读,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内容,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文视频、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等形式增强解读效果,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鼓励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丰富完善。

(九)合理确定公开方式,不断提升公开效果。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四、围绕制度落实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十)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

(十一)突出公开平台建设。各级各部门应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积极推进市区两级政务类移动客户端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巩固政府网站集约化和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成果,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持续提升政府公报工作。

(十二)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持续深化标准目录与业务系统的整合,强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推动办事服务“快递式”公开。区级政府要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五、紧扣任务落实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十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时充分评估各种影响,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社会公众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十四)有效改进工作作风。各级各部门要完善政务公开协调联络工作机制,指导协调和督促各内部机构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地市级以下政府不再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的相关要求,下级单位不得与上级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咨询、培训、外包等业务合作。

(十五)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本工作要点印发30日内,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发布本区本部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方案,细化任务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及时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朱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