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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南京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30号)

2022-07-28 10:36:42|图文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南京市

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2〕3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南京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度南京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承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四、各决策事项组织实施的合法性、规范化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南京建设监测评价和绩效考核范围。

附件:2022年度南京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24日

附件:2022年度南京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责任编辑:顾敏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