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南京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
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2〕5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京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1月2日
南京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
工作方案(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南京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支撑作用,确保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33号)文件精神,结合南京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引领作用,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为主要方向,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着力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南京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引领。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将创新摆在知识产权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驱动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探索知识产权引领创新发展的新模式。
坚持质量优先。坚持以质为先总基调,更加注重质量效益,优化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机制,健全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高效益知识产权转化运营机制,增强高品质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开创更高水平知识产权区域协作发展新格局。
坚持强化保护。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监督与评估,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坚持开放融合。推动知识产权体系与市场监管体系、科技创新体系、现代产业体系、对外贸易体系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激励创新、打造品牌、规范市场秩序、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作用,更加有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南京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绩效位于全国第一方阵,知识产权创造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明显改善,知识产权运用高效顺畅,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完善,在全国率先建成具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优势稳固。知识产权创造主要指标稳居全国前列,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50件,万人版权登记量超过150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累计达2792件;在重点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建设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品牌和核心版权。
——知识产权运用效率明显提高。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进一步加快,知识产权交易总额累计达600亿元以上,知识产权融资总额超160亿元。知识产权在产业创新和市场竞争中的关键作用得到加强,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20%,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6%。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持续优化。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方面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强化司法和行政保护,加大行政执法和刑事打击力度。对各类市场主体同等保护,为中外企业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超过85%,南京持续成为国家营商环境标杆城市。
——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运行顺畅,对社会经济重大活动的参与度显著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累计达到600家,新增贯标企业1000家。
——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效能释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1+2+N”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有效运行,在全国形成示范效应。全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数超过8000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总收入超过40亿元。知识产权金融和信息服务全国领先。
——知识产权人才队伍逐渐壮大。培养一批高端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新增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超过100人。全市培训知识产权学科人才和各类各层次知识产权人才超过4万人次。知识产权代理、运营、法务、信息等领域的专业人才总规模处于全国前列。
四、重点任务
(一)激励创新,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持续培育高价值专利。以重点产业链和区域主导产业为重点,整合各类创新资源,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遴选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全国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组建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推进关键技术领域的前沿研究和原始创新,推进关键技术专利布局,培育一批国际竞争力强、引领产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发挥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在重点产业中强链、补链、延链作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
加大商标品牌培育力度。提升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新型企业等重点市场主体注册商标拥有率。加大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布局引导,加快“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标品牌培育,提升商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建立健全产业集群品牌培育机制,引导行业协会、专业组织等主体围绕地方特色产业申请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制定并实施产业集群品牌培育战略,打造具有较高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品牌产品。支持出口企业打造自有品牌,培育“南京精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外办、市贸促会)
强化地理标志培育。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中心和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知识产权工作,支持园区开展植物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与保护;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围绕农业现代化开展技术攻关与产品研发,提升知识产权引领农业科技创新发展实效。支持农业商标品牌及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充分挖掘地理标志资源,申报一批具有较高市场认可度的地理标志,形成“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深加工基地”一体化发展的地理标志产业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提升版权产业影响力。专注5G时代新媒体技术与应用、数字数码创意设计、数字传媒出版、数字影音娱乐、电竞研发等文化创意产业,打造特色版权产业集聚区。在动漫游戏、网络文学、新媒体等新兴领域,在人文典故、智慧旅游等特色领域,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形成一批版权作品。培育领军型版权企业,完善企业版权资产管理制度,推动优秀版权作品实现产业化。(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文旅局)
(二)高效运用,服务实体经济创新发展
全力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四年内在全市建成20家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支持运营中心对所持有可运营专利进行分类标引、分级管理,及时发布供给信息,有针对性征集企业技术需求,开展精准化专利供需匹配,提高专利运用水平。打造“专利拍卖季”服务品牌,组织专利拍卖专场活动,常态化开设线上专利交易集市。开展送服务到园区、进企业,通过成果推介、项目路演等形式,按照产业类型分别开展专利技术精准对接活动。探索实施开放许可,推动高校、科研机构面向企业采用“免费许可、有偿转化、后续服务”模式,提高专利转化效率。(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聚焦重点产业链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模板,打造全国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引领性城市。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示范效应,不断开发知识产权金融新品,适应创新主体需求。推动各类知识产权混合质押,扩大融资受益面。加大对社会资本创办知识产权保险服务项目的支持力度,实现知识产权保险的全产业覆盖。吸引金融机构、股权投资基金深度参与专利转化实施,满足企事业单位在专利项目转移、二次开发、产业化等阶段的不同资金需求。(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京营管部)
强化产业知识产权布局运用。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立专利池,强化产业链知识产权布局和运用。发挥知识产权产业导航作用,实现全市重点产业、新兴产业专利导航全覆盖。持续深化市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的建设,在人工智能、未来网络、 5G、区块链、大数据等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前瞻性布局,引导园区精准招商、精准服务,实现产业科学合理布局,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着力推进关键技术自主可控,支持企业和科研组织以自主品牌为支撑,以产业链关键产品、创新链关键技术为核心,集成产业领域创新资源,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在重点产业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标志性技术成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三)严格保护,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民事裁判标准统一,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立案标准相衔接。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打通专利侵权纠纷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路径;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加强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社会监督等人才配置。建设南京市知识产权数据支持中心,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专家智库,完善由技术调查、技术咨询、专家陪审构成的多元技术事实调查认定体系。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互联网+”公证存证取证方式,充分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提升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效率及精准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金陵海关、南京禄口机场海关、新生圩海关、南京仲裁委)
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强制措施等加大对制假售假、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综合运用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加强对专利侵权纠纷的调处力度。规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加强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强化流通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生产源头追溯。开展复审无效多模式审理试点工作,开通复审无效案件优先审查通道、开展无效案件远程审理、推进专利确权案件与行政裁决案件联合审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金陵海关、南京禄口机场海关、新生圩海关、南京仲裁委)
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进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建设,优化全市基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三合一”“繁简分流”等改革部署。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机制。综合运用诉前禁令、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依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违规行为,对知识产权恶意侵权、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行为,依法实施惩罚性赔偿,提高司法审判威慑力。严格执行司法制度规范、纪律规范,推进案件公开。加强司法区块链平台建设,建立区块链平台证据收集、固定、存储、调取、认证等方面的适用规则,强化对知识产权电子证据的采信,为知识产权案件线上存证、在线审理提供技术支持。(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推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制定出台南京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系列标准,推进南京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机构、行业及律师调解中心、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知识产权保护实践基地等保护载体建设,开展知识产权诉调对接、在线调解等工作,加强社会共治。发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南京分中心作用,培育海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机制,指导企业积极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支持创新主体“走出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司法局、金陵海关、南京禄口机场海关、新生圩海关、南京仲裁委)
实现知识产权快速保护。持续推进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高水平建设。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基础上,争取实现更多产业领域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服务。深化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等单位的战略合作。设立南京市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为拟上市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风险诊断、咨询辅导等服务,为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上市风险体检”,助力企业成功上市。(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
(四)加强合作,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效能
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在国家、省主管部门统筹指导下,有序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积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深化与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合作。打造“紫金知识产权国际峰会”国际交流品牌。持续发布《南京市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提升南京知识产权工作国际影响力。支持国际知识产权仲裁机构、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和服务机构在宁落地。引导企业加快海外专利布局,推动成立知识产权涉外维权联盟。加快在宁建设IEC国际标准促进中心和认证中心,提升行业标准化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外办、金陵海关、南京禄口机场海关、新生圩海关、南京仲裁委)
加强知识产权区域交流合作。发挥长三角城市群创新资源集聚优势,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实施南京都市圈协同创新发展工程,基于南京都市圈,建设区域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平台,推动都市圈城市人才互认,形成资金共同投入、技术共同转化、利益共同分享的协同创新共同体。实施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工程,建立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的定期会商与研讨机制,开展关键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联合行动,实现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积极引导南京都市圈重点企业和高校院所的协同创新,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打造区域一体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金陵海关、南京禄口机场海关、新生圩海关、南京仲裁委)
加强知识产权部门横向协作。发挥南京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开展与司法、经济、科技、文化、金融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提高各领域、各环节知识产权工作推进效率。加强各区、园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加强各级管理机构的业务交流,指导各区、园区知识产权强国试点示范区和园区建设工作。构建完善的市、区、园区三级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网络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金陵海关、南京禄口机场海关、新生圩海关、人民银行南京营管部、南京仲裁委)
(五)贴近需求,保障知识产权服务供给
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深化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夯实“一核两翼多平台”体系框架,发挥知识产权大数据支持中心在公共服务体系中的核心作用,为产业研究和知识产权运营提供基础服务支撑。加强南京江宁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建设,构筑覆盖知识产权工作全链条特色服务。培育江北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中心,力争成为国家级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引领示范区。加强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和知识产权技术支持中心 (TISC 中心) 建设,构建形式多样、功能互补、使用便捷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大数据局、江北新区、江宁区)
健全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网络。支持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创新知识产权市场化服务方式,开发知识产权服务新品,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质量。发挥行业协会专业优势,积极参与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服务,构建行业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实施服务机构绩效评优、集聚区扶持政策,继续引进和培育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地南京。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与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专利代理对外开放试点,引进境外专利代理机构,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南京仲裁委)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建立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长效监管机制,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知识产权服务质量为基础,以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全覆盖为目标的监管模式。持续开展“蓝天”行动,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注册、违规违纪代理行为。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贯标活动,规范知识产权服务行为。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机制,建立诚信档案,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社会监督机制,加强行业自律,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六)夯实基础,提供知识产权发展支撑
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推进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重点提升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拟上市企业等重点群体贯标覆盖率。建立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培育目录库,为更多的企业提供精准化指导,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完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梯队培育体系,支持和指导初创期的中小微企业、成长期科技型企业、产业链龙头企业实施符合其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战略推进方案。加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力度,遴选一批具有较强创新实力、较大品牌优势、良好发展潜质的骨干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南京市科教资源丰富的优势,建设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整合国内外优质知识产权教育资源,通过合作办学等形式,大力培养国际化知识产权人才。推进南京大学、金陵科技学院等6家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提档升级,实现培训方式的智能化、网络化,培训课程的精品化、精准化。继续支持高校知识产权学院建设,引导更多高校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开设知识产权专业选修课程;在基础较好的高校增设知识产权相关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争取在具有法学、管理学等硕士、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的高校招收知识产权方向硕士、博士研究生。(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
扩大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储备。设立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开展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人才梯度培养体系,启动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人才轮训专项工作。持续开展企业知识产权人才能力提升专项培训,深化企业知识产权总监、知识产权师、企业品牌管理人才、商标品牌运营人才等培训项目,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知识产权工作能力。建立市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数据库,尽快形成稳定的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队伍。加强对知识产权高端服务人员的培训,建立企业优秀知识产权服务人才讲坛,鼓励知识产权实务专家深度参与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训工作。开展知识产权战略领军人才培育,不断优化南京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结构。(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五、时序进度
(一)宣传发动(2022年底前)。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创建工作宣传。通过定期召开南京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等方式,结合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品牌日等重大宣传活动,借力传统媒体、新媒体开展创建工作宣传,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二)整体推进(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统筹协调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加强督查考核,全面推进知识产权的高质量创造,大力推动知识产权产业高效发展,全面落实知识产权的全链条保护,统筹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的供给,强化知识产权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整体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确保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整改提高(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各责任单位对照方案预定目标开展总结自评,学习借鉴外地先进创建工作经验,全面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等进行总结,形成验收工作报告,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南京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研究推进知识产权重大事项。制定年度知识产权强市工作计划,形成“清单化、目标化、节点化”的任务清单,将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指标纳入市对区考核,明确责任部门,有序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二)政策保障。编制出台《南京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推进修订《南京市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条例》。完善知识产权专项系列配套政策。在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制定中融入知识产权工作内容,在全市形成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政策叠加效应。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指导各区、各园区全面完成清理各级各类专利资助政策。
(三)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资金支持,保持市、区财政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持续投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部署,聚焦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动态调整财政支持政策,优化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切实履行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主体责任,加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营造氛围。积极创新知识产权宣传方式,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3•15”消费者权益日、“5•10”中国品牌日,借助互联网、自媒体、融媒体,多渠道开展知识产权文化宣传,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在电视台、电台、报社等主流媒体开辟知识产权主题宣传专栏、专版,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