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若干措施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2〕5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1月22日
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稳外贸有关决策部署,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出国(境)获取订单、开拓市场,更高水平推进对外开放,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如下。
一、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在深耕欧盟、东盟、美国、日韩等传统市场的基础上,强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重视发展新兴市场及RCEP成员国市场。综合考虑市场规模、贸易潜力、消费结构、产业互补、国别风险等因素,引导企业有效开拓国际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统筹各级专项资金,对南京外贸企业赴境外参加展会、拜访洽谈等商务活动中,所产生的出入境机票费用和入境隔离费用,按照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支持。其中单次往返亚洲国家和地区机票最高补贴4000元/人次,单次往返亚洲以外国家和地区机票最高补贴8000元/人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优化出行手续办理。建立“走出去企业出国(境)事前备案”制度,提前对接了解企业人员商务出国(境)具体需求,帮助企业做好外派人员出入境备案。推进“预约办证、专窗受理、手续简化”的出入境证件办理便利化措施落地落实,对有紧急商务出境需求的企业开辟加急办证绿色通道。为企业出境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服务,享受出入境专用通道。(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外办)
四、提升出入境保障水平。开行南京禄口机场“国际商务班机”,为本省、本市及南京都市圈外贸企业和招商团组人员出入境提供高效的通关保障、转运隔离等服务。协调航空公司为上述商务人员提供优先升舱等礼遇服务,提升出入境体验。支持省内及南京都市圈城市公务机在宁入境,为在宁入境公务机提供时刻协调、代办引导、专用通道等礼遇服务。(责任单位:禄口机场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
五、支持企业参会参展。梳理发布一批境内外展会目录,支持企业参加国际展会获取订单。积极鼓励办展企业(机构)争取国际、国内知名展会资源,助力本地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本市企业出境参会参展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有效发挥境内外商协会作用,帮助企业对接海外买家,获取优质贸易信息。(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贸促会)
江北新区、各区要充分认识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意义,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专项配套政策,主动服务企业,形成整体合力。市商务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推动全市外贸保稳提质。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有关政策措施已明确施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如遇重大政策变化,本措施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