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
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发〔2023〕51号
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日
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国函〔2022〕135号)、《商务部关于印发〈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商资发〔2022〕209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要求,结合南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紧紧围绕区域中心城市、历史文化名城、科研教育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定位,立足新发展阶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推进服务业改革开放,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在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打造全省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承载区,塑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助推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
(二)工作原则
坚持对标对表。主动适应全球产业链重塑和国际经贸规则重构新趋势,聚焦制度创新,推动向制度型开放转变。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聚焦科技服务、专业服务、商务服务、金融服务、健康医疗服务、文化服务、“两业”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改革事项落地见效。
坚持问题导向。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不断健全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深化市场化改革,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分类放宽准入限制、消除行政壁垒、完善监管体系、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形成优势行业和领域,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带动服务业全面开放发展,实现服务业总量规模持续壮大、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创新动能持续提升,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国际竞争力和整体发展水平。
发挥比较优势。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南京都市圈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发挥南京市科技创新、科教人才、交通区位、产业协同、市场空间等方面综合优势,在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体系建设、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产业化运营开发、制造业数字化改造等方面开展探索,培育创新发展动能、增强开放联动效应。
加强风险防范。在扩大开放的同时,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完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建立完善服务业相关产业发展统计监测和风险评价体系,不断提升保障产业安全的风险防控能力。
(三)工作目标
经过3年试点,全面落实104项改革试点任务(分工详见附件),生产性服务业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显著提高,生活性服务业满足人民消费需求能力显著增强,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进一步融合发展,全市服务业创新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力争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成果,有力推动构建现代化服务产业体系,努力形成市场更加开放、制度更加规范、监管更加有效、环境更加优良的服务业扩大开放新格局,在推动国家全方位开放和服务业创新发展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重点举措
(一)推动服务业重点行业领域深化改革开放。认真贯彻总体方案部署要求,围绕科技服务、专业服务、商务服务、金融服务、健康医疗服务、文化服务、“两业”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积极谋划改革开放举措,抓好任务落实。在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下,各专项工作组及市级有关部门加强与国家部委、省级部门对接沟通,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层面支持,进一步细化落实试点任务实施举措,制订出台“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各区、重点开放平台、重点企业的指导运用,确保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二)加大项目引进和产业培育力度。建立并实施“三单”(试点任务清单、政策诉求清单、重点项目清单)管理机制,按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举措细分产业,对外发布扶持政策和招引重大项目。充分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博鳌亚洲论坛、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国际化平台资源和两岸企业家峰会、江苏发展大会、金洽会等省市具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重大经贸交流活动平台,建立国际国内投资促进网络,引进、培育一批重大项目和知名企业。围绕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升级重构,加大对数字经济、工业跨境电商、数据开放交易、金融科技创新等新业态、新业务的研究和引进,推动更多标志性示范项目落地。做好企业扶持与服务,指导企业用好用活综合试点政策,丰富拓宽政策应用场景。
(三)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在重点平台和园区示范发展。明确各重点开放平台和重点园区服务业开放发展重点方向,探索完善“产业+园区”等开放模式,加快形成特色鲜明、多点支撑的服务业开放空间格局。江北新区聚焦提升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创新能力,组织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布局基因与细胞实验室等一批重大战略科技力量,打造建设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示范区。软件谷聚焦通讯软件、云计算、大数据、网络和数据安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产业,构建和完善产业数字化服务链条,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化服务业集聚区。南京经开区、江宁经开区等国家级经开区围绕主导产业,加快布局科研院所、分支机构,建设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加快引进国际顶尖专业服务机构和孵化器,集成配置技术、资金、人才、政策、基金等各类创新要素,培育一批体现南京特色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示范企业、示范区域和特色基地。玄武、秦淮、鼓楼、江宁区等充分发挥独特历史文化资源优势,推动文化文博、非遗传承、工艺美术等文化休闲领域的产业化培育。各区、重点开放平台立足自身禀赋基础,加强政策研究,制定试点具体实施计划,加快推动形成区域协调、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服务业开放发展新格局。
(四)着力培育创新案例。以服务业头部企业需求为导向,打通有关领域堵点,全面抓好制度创新。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开放平台进一步加强创新经验总结,紧扣南京发展定位和比较优势,力争在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体系建设、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协同创新、数据跨境流动、优化服务业开放发展的体制机制等规则方面形成一批首创性、开拓性、可视化创新成果。定期汇总创新案例,多层次、多路径开展复制推广,形成南京特色突出、改革红利共享、开放成果普惠的良好局面,走出一条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服务业开放发展新路子。
(五)优化服务业开放发展营商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包容审慎监管新业态新模式。优化服务业领域审批备案程序,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及时清理和破除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壁垒,全面推动“非禁即入”。建立服务业开放发展政策体系,细化支持企业融资、加强人才引进等各项要素保障措施。发挥南京知识产权法庭作用,聚焦南京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深入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包容创新、保护创新的法治环境。
(六)加强风险防控。坚持主动防范,提高防控能力。重点针对金融开放、数据开放等特定业务领域,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健全风险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强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监管协作和风险处置合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守住风险底线。坚持渐进实施,审慎制定改革政策措施。分领域定期开展风险防控评估,动态调整风险防控清单,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和应对措施,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发展和改革创新的总体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在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下,设立科技服务、教育文旅服务、金融服务、健康医疗服务、信息数据服务、人才服务、商务服务、营商环境、“两业”融合、重点园区等10个专项工作组。各区、开放平台结合本地实际,落实相应工作机构,形成“1个领导小组+10个专项工作组+N(市、区开放平台)”三级管理体制。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开放平台明确专班专人负责,加强纵向联动和横向协作,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改革合力,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工作落地落实。
(二)建立工作机制。由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开放平台积极配合参与,建立试点工作推进机制。一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主动对接国家部委,运用发挥省支持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协调推进机制作用,推动与国家部委、省政府、省有关职能部门和市(区)、开放平台的上下联动,更多获取国家部委、省级部门对试点工作的支持。二是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重要政策或重大制度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领导小组议定和交办事项,协调涉及跨领域、跨区域的开放改革事项;各专项工作组研究支持本领域产业布局重点区域和重点园区发展,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部门、各区(重点平台)定期调度本部门本区(重点平台)承担的试点任务及项目,推动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将试点任务按工作运行、项目落地、案例报送等具体指标予以量化实施评估考核。试点任务完成进度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事项跟踪督办,实现政策制定、执行与监督环节的有效衔接,确保试点任务按时序推进落实。四是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强化金融、数据、科技、文化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应对,制定服务业扩大开放风险处置预案和应对措施,压实风险防控责任,实行问效落实,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
(三)加大宣传力度。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开放平台要围绕试点方案批复、阶段性进展、重大项目落地等重要节点以及制度创新成果加强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参与试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创新宣传形式和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政策宣讲解读,让更多企业积极参与。要利用多平台开展对外宣传,持续扩大试点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