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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2023-08-29 16:10:09|图文来源:南报网

《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2021年以来,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民发〔2021〕70号)、《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意见》(民发〔2022〕79号)等文件,对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内容、改革完善补贴申领程序、推动补贴管理服务机制转型升级、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等提出一系列新要求。2022年,省政府根据国家要求,对《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16〕15号)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为贯彻落实部省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残联在全面总结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充分研究和论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宁民规〔2023〕1号)(下称《实施意见》),自2023年4月28日起施行。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保障对象

1.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无业无固定收入的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无固定收入是指连续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的月平均值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一户多残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2名(含)以上残疾人。依老养残是指残疾人由父母供养且父母一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依法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亲属供养且供养人有一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二)确定保障标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50%发放;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25%发放(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40%发放)。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100%发放;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60%发放;无业无固定收入的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40%发放。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均按14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对其中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内的居家重度残疾人,由社会服务机构提供400元/月·人标准的助残服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将统筹考虑我市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调整及照护市场劳动力价格变化等因素测算,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适时进行调整。

(三)强化政策衔接。明确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待遇与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伤残抚恤等方面政策衔接规定。

(四)细化申领程序。坚持自愿申请原则。按照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审定、公示、发放等流程申请审批。

(五)强化动态管理。《实施意见》对补贴对象死亡、户籍迁出、残疾人证过期、残疾人证冻结、残疾人证注销、在监狱服刑的应于次月停发补贴作出明确要求。明确残疾人证到期前,残联应提前6个月提醒残疾人重新换领残疾人证,如不按期、按时申换残疾人证,将出现影响申领补贴情况。

三、《实施意见》的突出亮点

(一)待遇申请更加便捷。残疾人可根据自身条件、不同需求采取“线上+线下”方式进行补贴申领。2021年4月,南京市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正式上线,申请人利用智能手机登录“我的南京”APP—公益服务中的“残疾人补贴申请”功能模块提出申请;登录“支付宝”APP—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弱有所扶办事服务专区”—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全程网办提出申请。委托居村代为办理申请,申请人将申请补贴所需材料提供给居村,由居村将申请人材料推送给街镇“一门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也可直接到街镇为民服务大厅“一门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即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审核审定。以前,从受理到审定需要30个工作日,现在仅需10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全部流程,极大缩短申请审定时间。

(二)兜底保障更加公平。根据“扶贫济困”原则,为体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的兜底特征,让财政资金切实保障最需要帮扶的困难残疾人,《实施意见》对低保外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和无业无固定收入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两种类型,从连续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的月平均值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认定。申请人收入、金融资产、赡(抚、扶)养费认定的范围和标准参照《南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全面核查比对,对收入和存款超标等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纳入保障范围,充分体现兜底政策的公平公正。

(三)政策实施更加主动。强化信息系统功能,提高政策实施主动性。一是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在其享受低保的同时,南京市社会救助云平台“零时差”将其信息推送给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人员,无需个人提出申请、即与低保待遇同步享受残疾人补贴;二是新办证残疾人,依托民政与残联之间的信息共享反馈机制,在其办理残疾证的同时,如符合申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即告知残疾人可申领重残补贴,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实现“政策找人”。

责任编辑:顾敏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