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南京市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3〕25号
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21号)文件精神,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各区各部门,对2022年9月14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公布南京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44号)进行修订,形成《南京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各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南京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各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按时编制完成并报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