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建建筑室外排水设施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一、目的和必要性
为加强新建建筑室外排水设施规划、建设、运行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确保各类新建片区雨污分流体系构建完善、质量优良、运行规范,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水务局、城市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建建筑室外排水设施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职责履行
1.适用范围
本市范围内,各类新建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商务楼宇、商业综合体、校区、园区。
2.基本原则
按照雨污分流体系开展建筑室外排水设施建设,应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3.职责分工
明晰工程参加责任单位、相关主管部门、设施运行管理主体应当承担建设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二)加强重点管控
1.设计质量控制要点
市政接管、分区设计、管位控制、沿街商铺独立排水、住宅小区阳台独立排水。
2.材料质量控制要点
主要建材信息登记、进场前验收、管材选用、检查井井室砌筑料、检测指标参数。
3.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管线铺设、地基加固、井室施工、管材分色及标识、沟槽回填、管道覆土。
4.专项验收管理要点
工程档案、节点井设置、内窥检测、分期分片分段验收、专项验收。
(三)落实设施维护
1.明确交付环节程序
交付前提:结构及功能无缺陷;节点井水质水量达标。
2.具化6条日常维护管理举措
问题及时整改、装修告知提醒、制止及报告相关行为、雨水口杂物处理、垃圾亭房管理、沿街商铺业态变化管理。
(四)严格动态监管
1.围绕五个环节
规划管理、建设管理、排水管理、综合执法、物业服务。
2.提出八项要求
在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监督、专项验收、接管手续、排水许可、执法检查、物业服务监管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明确监管事项,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法。
(五)推进常态长效
1.完善制度建设
加快探索物业服务制度建设、综合执法进社区、排水户联动监管机制和基于专业化管养机制下的,达到一定年限的建筑室外排水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政府资金保障机制。
2.强化制度执行
落实全过程监管,明确市相关部门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的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通报有关情况,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
3.营造良好氛围
建立健全全过程群众参与、监督机制,逐步形成社会各界关注、人人参与监督的良好局面,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