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地震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
《南京市地震应急预案》2020年6月10日经市政府批准印发,使用至今。因部门职能调整,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第25条规定,对现行预案进行修订。
二、主要修订内容
在现行预案基础上,新增或修编7个方面24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完善组织体系
根据机构职能及工作实际,对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部门进行了调整。删除“市地震局”,相应职责并入市应急管理局;新增市商务局、中国铁塔股份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为成员单位;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调整为“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优化完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二)完善响应机制
进一步明确不同地震灾害分级的应对方式、应急响应权限。完善响应启动程序,要求有关成员单位按响应等级先期进驻抗震救灾指挥部,强化联动处置;对工作组职责进行优化,明确各组牵头部门;增加“地震应急响应级别启动”表。
(三)调整结构内容
衔接《江苏省地震应急预案》,对预案结构进行调整。调整“组织体系”和“响应机制”先后顺序,更加突出地震灾害响应级别快速判定;增加“基础设施”章节,对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应急保障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