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并印发执行,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民生保障、生态南京建设、社会治理、安全发展等方面地方立法,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提升。
二、编制过程
一是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2023年8月市司法局通知江北新区、各区(园区)、相关部门和单位申报立法建议项目,并上网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共收到建议项目13件。
二是深入进行研究论证。为进一步提高编制质量,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工作推进会,与建议项目申报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并参考立法后评估以及规章清理结果,与相关部门就申报项目的立法必要性、可行性和立法条件成熟程度等立项要件进行深入沟通与论证。针对部分重点项目,与起草单位反复沟通衔接,深入调研了解情况。
三是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编制立法计划过程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立法民意直通车问计于民,召开立法基层联系点、基层执法单位、社区等基层组织和执法监督员参加的协商座谈会。邀请省市人大、省司法厅、法学专家,对草案文本和法律风险点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征询了市人大、政协相关委员会的意见。
四是衔接相关立法计划。为避免重复立法,市司法局与省市人大、省政府的明年立法征集工作以及市人大常委会2023—2027年立法规划作了衔接。
三、工作措施
为确保立法计划按时完成,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下一步工作措施如下:
一是加强指导督促。立法计划印发后,市司法局将及时召开部署会,明确每个立法项目的起草和调研要求,指导起草部门根据立法流程和时间节点制定实施方案并督促落实。
二是拓展公众参与。坚持立法为民,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在召开论证会、上网征集意见的基础上,选取重要民生项目深入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直接听取基层群众和一线执法人员意见。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市司法局将加强与起草部门的沟通,提前介入、加快推动。对立法草案涉及的主要制度、管理体制、权限分工进行深入研究论证。对有关意见和分歧,加大协调力度,妥善处理分歧,达到立法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