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策解读
《南京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并印发执行,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重大行政决策关系政府治理全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和具体体现,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落实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效率,市司法局牵头组织编制了《南京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编制标准
在编制过程中,主要把握以下三点:一是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二是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三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三、编制过程
2024年1月5日,市司法局印发《关于报送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的通知》,向各区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征集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研究论证。在重点分析事项的实施依据、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符合程度,以及必要性、可行性的基础上,围绕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生物医药产业生态优化、无障碍设施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及整治等重大经济社会发展事项和重点民生工程,确定5件事项入选今年的《目录》。
四、主要内容
列入《目录》事项共计5件,涉及市科技局、市建委、市房产局、市市场监管局等4家单位,具体如下:
市科技局2件:《南京市进一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打造生物医药先进制造业集群若干政策措施》;
市建委1件:《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市房产局1件:《南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
市市场监管局1件:《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及整治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