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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线充电”引发火灾,处罚!

2024-06-27 07:47:00|图文来源:南京日报

南报网讯(记者 朱静 通讯员 宁宫新 王思超) 近日,市公安局对外通报了一起因为“飞线充电”引发火灾的处罚结果。

5月21日凌晨4时许,建邺区某小区一居民楼外空地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失火引发火灾,烧毁停放在空地的3辆电动自行车和多辆自行车。因扑救及时,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消防救援部门责任认定,居民陈某晶对电动自行车违规“飞线充电”引发该起火灾。警方依法给予陈某晶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使用电动自行车要牢记以下几点:

一、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不要擅自改装和加载电池、改动线路、拆除限速装置。

二、电动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严禁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三、充电应在室外进行,确保周围没有可燃物,尽量在指定区域集中充电。严禁“飞线充电”,严禁在楼道、楼梯间、疏散通道等处充电,避免长时间充电。

四、遇意外冷静处理,第一时间切断电源,积极灭火,无法控制的应保持镇静,尽快撤离,及时报警。


作者:朱静 宁宫新 王思超 责任编辑:顾敏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