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聘任
第四届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4〕44号
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第三届市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任期已届满。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聘任王和平等30名同志为第四届市政府法律顾问,聘期3年,聘任期限自2024年8月至2027年8月。
附件:市政府法律顾问名单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8月12日
附件
市政府法律顾问名单
(按姓氏笔划排列)
王和平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王继强 江苏蔚蓝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车 仑 江苏汇丰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朱网祥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朱德堂 北京德恒(南京)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刘 琦 江苏瑞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刘继祥 江苏苏晟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刘儒香 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 杰 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 瑾 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来云龙 北京观韬中茂(南京)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泽晟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汪小青 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沈玉宇 江苏朗盈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宇坤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欧阳本祺 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
周世军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合伙人
周东生 江苏斐多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周昕明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袁胜寒 江苏镜见兴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钱 朋 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钱 智 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徐 瑞 江苏宁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徐蓓蓓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凌建豪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郭少伟 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席 超 北京恒都(南京)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唐俊华 江苏永衡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曹小寅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韩 旗 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