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记者 胥欣
老人途经小区门厅时突然滑倒受伤,医药费花了数千元。为了索赔医药费,老人和物业公司交涉了一个月都无结果。近日,老人的女儿找到“听语+”求助,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10月14日上午,栖霞区水沐雍荣府小区居民沈女士(化姓)的母亲带着孩子去幼儿园,当时下着小雨,老人和孩子经过小区大门的门厅时,老人突然滑倒。
在沈女士出示的监控视频上,记者看见,老人带着孩子通过门厅时,孩子骑着滑板车行驶在红地毯上,老人扶着孩子的背从红地毯上走到了地面,随后脚下一滑摔在地面上。
沈女士说,事发时因下雨,门厅地面上有水渍,老人踩上去滑倒受伤。事发后,老人感觉脚踝处疼痛,到医院检查,未见骨折,但是因为扭伤需要做物理按摩,医药费加上按摩费花费了7000元。
沈女士一家认为物业未尽到安全维护责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沈女士表示,跟物业公司协商了一个月,物业的态度是一波三折,让家人非常生气。
“一开始物业工作人员说已找保险公司,经协商可以赔偿3700元至3800元。我爸当时说,因为治疗还未结束,过几天再说。结果后来他们又说,只能赔偿2000元。再和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协商,变成了不赔钱。”沈女士说,自己也找过律师咨询,律师称物业公司肯定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11月21日,记者来到水沐雍荣府小区。对于沈女士的说法,小区物业负责人解释,老人滑倒后,物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上前查看帮忙搀扶老人,事后看望老人并积极进行沟通。一开始保险公司的初审是3700元,但是在终审阶段变成了2000元。沈女士一家对于这个价格有异议,双方沟通起来有困难。物业公司咨询了法务以后,做出了不赔偿的决定,沈女士有异议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针对物业公司的说法,江苏昊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蒋德军持有不同意见。他在小区查看现场后表示,老人滑倒的位置是室内的公共区域,属于物业管理区域。保持道路干燥,避免住户因为湿滑摔倒,这是物业服务的项目。物业不能用红地毯来限制住户的活动范围,这只是物业的防护手段,不能成为规避责任的一个理由。
蒋德军说:“这件事情物业公司肯定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对于责任比例,可能需要法院进行裁判。不过此事索赔的金额不大,通过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处理,有些浪费司法资源。建议物业公司可以通过其他人民调解方式,与沈女士找到解决矛盾的契合点。”
经过律师和西岗街道物业办的调解,物业公司表示会再向上级公司进行申报,由总公司决定。
目前,沈女士正在等待物业公司的最终说法。